2020年开始,与诈骗相关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案件激增。从适用帮信罪处理的案件数据看,2020年全市受理的批捕案件数比2019年增长了53倍,人数增长了42倍。受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也有类似的情况,2021年上半年受理的帮信罪审查起诉案件就比2020年全年受理的审查起诉案件增长439.8%。
根据相关统计,2021年上半年,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帮信罪犯罪嫌疑人数高居第二,仅次于盗窃罪,占全市半年审查逮捕人数的11.4%。而在审查起诉案件类型中,帮信罪人数也提升到了第四位,占全市半年审查起诉人数的7%。请看下面这个帮信罪典型案例。
该案系境外某电信诈骗团伙的帮助团伙,专门组织人员分批进入大陆办理各种银行卡和营业执照等全套材料后出售给诈骗分子,用该账户信息欺骗被害人并接收款项。
2018年8月以来,被告人廖某开始实施进入大陆办理多张银行卡供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廖某明知开办的银行卡可能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不正当用途,为获利仍积极参加,其使用虚假的工作、居住证明在大陆开办银行卡并开通网银功能,开户后进行少量数额转账测试银行卡可否正常使用。
2019年8月,被告人廖某与他人共谋使用虚假工作、居住证明再次进入大陆办理银行卡,2019年8月8日至9日,被告人廖某已在深圳市各区的七家银行办理银行卡并开通网银。经核查,与被告人廖某在某银行开设一个银行账户资金往来的22个账户涉及全国各地电信诈骗案件,往来金额达人民币100万元以上。
另查明,被告人廖某有伪造税收完税证明的行为。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南山区人民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被告人廖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
廖某在审查起诉前拒不承认帮助电信网络犯罪活动行为,并以自己系台湾地区人员恐吓威胁办案人员尽快释放,以保障其个人权利。
经检察机关讯问和释法说理,充分展示证据和解读认罪认罚制度,说明电信诈骗的社会危害及两岸同胞的血浓于水,廖某终于认识错误,愿意认罪认罚并当庭表示回到台湾后会向身边亲友宣传卖卡行为和电信诈骗行为的社会危害,告诫他人不要再实施此类行为。同时,廖某感谢司法机关基于其认罪认罚从宽量刑。该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得到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汪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