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已经成为严重损害人民利益的刑事犯罪,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以下简称“两卡”)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之一,犯罪分子多利用非法收贩来的电话卡、银行卡进行收取、转移赃款,逃避公安机关追查,导致诈骗资金迅速流转、拆解、混同,极大地增加了打击犯罪和追赃挽损的难度。
有些人为了“蝇头小利”,在不法分子的唆使、引诱下,以自己的名义办理电话卡、银行卡后,出租、出售、出借给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用于洗钱,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冰城警方提示:
一、在明知他人实施通讯网络诈骗或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其它犯罪,仍以买卖、出租、出借等方式提供手机卡、银行卡将按照诈骗共同犯罪论处或依情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立案侦查。
二、广大市民群众一旦发现买卖“两卡”的违法犯罪行为,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同时提醒广大市民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耿兴徐 陈思思)
责任编辑:汪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