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还在部队服兵役,知道官司打赢了,借出去的钱要回来有了希望,电话里跟我说王葆兴庭长和民一庭法官们急群众之所急,身怀爱民之心。马上就是八一建军节了,我们作为军属,送上这面锦旗,你们一定要收下……”7月30日,值八一建军节到来之际,军属赵某将一面印有“维护军属权益 共筑钢铁长城”的锦旗,送到淅川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手中,对该院审结一起涉军案件,全方位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表示感谢。
据悉,2015年至今,军属赵某将自己的养老钱和儿子服兵役的工资储蓄,分两次共35万元,借给其亲戚孙某,期间孙某支付了赵某部分“利息”。后赵某急于用钱,多次找孙某讨要无果后,于2021年4月委托律师到淅川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被告孙某辩称他和赵某是亲戚,赵某将35万元分两次放到自己这里是委托炒股而不是借给自己,借条也是在赵某诱骗的情况下书写的,目前35万元在股市已经亏完。王葆兴庭长根据双方争议的焦点曾试图调解,但被告叫嚣着,如果判自己败诉也要聘请律师上诉。王庭长认真细致的梳理了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并两次开庭对双方争议的问题组织双方当庭质证、辩论,以查清事实,最终在6月份向双方送达了判决书,支持了赵某的诉求。收到判决书,孙某也见识了法院查明事实时的严谨、细致,使用法律的准确、合法,评理的准确、客观,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起上诉。案件生效后,赵某便可以顺利申请强制执行。 近年来,淅川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广泛、高效和便捷的司法拥军模式,在涉军维权案件上做到"三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适时派出具有丰富审判实践经验的法官进军营作报告、普法讲座、以案说法,进一步加强军地交流。同时,该院积极与部队互相沟通、协调、交流,努力打造涉军维权良好格局,为驻军和军人军属撑起了一片涉军维权的蓝天。(刘振伟 李东)
(责任编辑:赵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