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目标和时间表,定了!
新华社10日发布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明确了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发展目标。
《意见》明确,到2025年,浙江省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高,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经济体水平,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低收入群体增收能力和社会福利水平明显提升,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基本形成,全省居民生活品质迈上新台阶等。
到2035年,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就,基本实现共同富裕。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争取达到发达经济体水平,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程度更高,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更加优化。
华东示范大学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曾刚告诉第一财经,从这些目标可以看出,国家希望浙江来探索规避中等收入陷阱的新路子,并且已从以生产为重点的“唯GDP论”转变为了强调高品质生活的发展思路。
让他印象深刻的,是《意见》明确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确保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针对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对房价比较高、流动人口多的城市,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
“这点很值得关注,租售同权的推进将改变年轻人对于购房的需求,也将促进住房市场的完善。”曾刚说。
富裕程度较高、均衡性较好,在探索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让浙江省具备了开展共同示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基础和优势。
数据显示,2020年浙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62699元和31930元,分别连续第20年和第36年居全国各省区第一。2020年,浙江城乡居民收入比达到1.96,是全国最低的省份之一。
曾刚认为,浙江省还具备开展示范区建设的代表性。从规模看,浙江面积、人口均处于全国居中水平,在地理区划上,则不仅有“七山一水二分田”,而且还有2个副省级城市、9个地级市和53个县(市),代表性很强。
山东财经大学校长赵忠秀对第一财经表示,《意见》先提“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再提“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公共服务优质共享”等,逻辑上是清晰且全面的,也在“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等方面给出了具体的举措。
比如,《意见》要求,统筹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资金,合理安排就业补助资金,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鼓励返乡入乡创业。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帮扶困难人员就业。创造公平就业环境,率先消除户籍、地域、身份、性别等影响就业的制度障碍等。
(责任编辑:赵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