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污染项目违规上马、地方"土政策"不退出 中央环保督察揭了7省市哪些“痛点”?
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组于7月29日至8月1日向天津市、山西省、安徽省、福建省、辽宁省、湖南省和贵州省等7个省市陆续反馈了督察情况。反馈会由被督察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主持,督察组组长通报督察意见,当地党委主要领导作表态发言。
中央环保督察组于2017年4月下旬至5月下旬期间对上述省市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截至督察反馈时,督察组交办的31457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基本办结,共立案处罚8687家,拘留405人,约谈6657人,问责4660人。
记者对反馈意见进行梳理,发现多地普遍存在一些共性问题。
共性一:对生态环保工作推进落实不够有力到位
督察组对7个省市的反馈意见中几乎都首先强调了这一点。其中对辽宁省特别指出,2013年和2014年省委常委会连续两年没有研究环境保护工作;天津市抓大气污染防治时松时紧,导致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程度时好时坏,甚至个别时候还出现污染反弹;湖南省一些地区和部门抓环境未形成自觉行动,也缺乏统筹规划,一些领导愿意做有利于当前、看得见的事情,不愿做有利于长远和打基础的事;福建一些领导干部对当地环境质量盲目乐观,一些同志归于历史欠账和客观原因,没有从主观上找原因找差距;贵州不少干部对生态环境脆弱性认识不足。
共性二:发展与保护关系认识不到位,不愿清退“土政策”
山西省一些地方面对突出环境问题强调客观因素多,主动作为少,重发展、轻保护观念没有得到有效扭转;安徽《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出台后基本没有落实,甚至仍然存在大量违法开发建设,以建防波堤之名围占湖面,2000亩湖面用作旅游开发;湖南保护为发展让路情况时有发生,一些地方为追求一时经济增长,不愿清理地方“土政策”,甚至还出台新的“土政策”,包括涉企首违免罚、下限处罚等;福建超违规养殖问题普遍,造成局部海域富营养化,增加开发性用海面积,与海洋功能规划相悖,甚至有的地方出台“无检查周”“下限执行处罚”;贵州省威宁县县城建设用地大量侵占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城进湖退”问题突出。
共性三:违规上马污染项目
督察组点名,天津在全市重化产业集中、结构性污染突出情况下,仍然不顾环境承载能力上马或准备上马火电项目;山西2015年不顾大气环境质量超标、省内火电产能严重过剩的严峻形势,批准20多个低热值煤发电项目,部分项目在审批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不严不实。2016年以来随着经济形势好转,放松治污要求,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全省多数地区大气环境质量出现恶化;辽宁本溪、抚顺、锦州等一些地市屡屡突破环境底线上马项目;贵州部分水源地环境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共性四:漠视群众诉求,突出环境问题长期不能解决
督察组指出,山西往往在媒体曝光或上级督促后才被动应对,有的甚至被多次督查约谈后仍行动迟缓;辽宁一些长期投诉的环境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尤其是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群众反映十分强烈;湖南有些地方压制群众意见,小问题变大问题。衡阳市金龙矿业环境污染被群众举报17年,有关地方整改避重就轻,邵阳合山养殖场污染问题自2014年以来群众投诉不断,但治污长期不落实,只说不干;福建对群众反映问题重视不够,一些突出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共性五: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山西不作为、慢作为现象多见;辽宁大规模违法围海、填海问题突出,采取一罚了之,以罚代管,处罚金额远低于填海所得;湖南省湘潭、郴州两市违规干预环境执法,甚至为违法企业出具虚假证明。
共性六:工作导向出现偏差
天津滨海新区、武清区在空气质量检测站周边采取控制交通流量、增加水洗次数的手段,宁河区黑臭水体治理做表面文章,静海区水务局编造假会议纪要和工作台账,影响十分恶劣;安徽对地方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生态环境指标权重下降;贵州全省各市县空气质量考核均得满分,考核流于形式。
共性七:对大企业环境问题不愿管、不敢管
督察组点名,天津大港石化、天津石化、中沙石化三家大型企业年排放挥发性有机物2.8万吨;督察组对湖南省点名“不敢管、不愿管”,2013年以来中国五矿集团下属企业累计数十起环境违法行为没有依法查处,企业长期违法违规,湖南有色衡东氟化学有限公司偷排工业废水,屡禁不止,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废水外渗直排环境。
此外,督察组对上述省市还有一些特别点评,令人印象深刻。
天津:压力传导不足、责任落实不够、工作不到位,与中央要求、直辖市定位、人民群众期待有明显差距。
山西:不作为、慢作为现象多见。多数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恶化,全省散煤煤质管控处于失控局面。
辽宁:重点区域违法建设问题突出。
安徽:(巢湖)以保护之名,行开发之实。
湖南:“有色金属之乡”和“鱼米之乡”成为民心之痛。
福建:一些领导干部对环境质量盲目乐观。
贵州:生态环境脆弱敏感,发展不足与保护不够问题并存。(记者 曹滢)
(实习编辑: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