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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首家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与保护中心公开亮相

2021-06-04 15:09 来源:《祖国》杂志

  6月3日下午,“协同保护,关爱成长,守护少年的你——南京建邺区检察院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召开,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心理咨询师、新闻媒体记者等十几人共同走进江苏省首家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与保护中心参观、座谈。南京建邺区莲花派出所所长姚望主持参观和座谈活动,南京建邺区检察员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勇着重介绍该院未成年一站式取证和保护的相关工作。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民生福祉、民族复兴。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是全社会共同关心的话题。对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来说,不仅要保护外部安全,也要保护心灵健康。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未成年人被侵犯的案件时有发生,其中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健康问题常被忽视。未成年被害人身心尚处于发育阶段,精神敏感脆弱,在参与司法程序时如取证方式不当或者多次反复查证询问,可能暴露其隐私或回忆起痛苦经历,容易造成二次伤害。为此,2020年8月,南京建邺区检察院与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在建邺区莲花派出所联合设立“一站式”取证与保护中心。

  该中心以一次性完成询问被害人、身体检查、生物样本提取等取证工作为原则,同步引入心理咨询师参与询问,开展疏导治疗,简化落实法律援助、心理干预等救助措施的流程,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中心设置了询问室、身体检查室和会商室。询问室分设心理疏导区、案件询问区两个功能区块。心理疏导区配置了儿童玩具、书籍、沙盘、音乐治疗等心理疏导设备,以便缓解未成年人的焦虑、恐惧等情绪,并可借助上述工具了解未成年人心理状态,与未成年人建立信任关系。案件询问区设置了固定的全景摄像头、拾音器和交换机等一体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保障对询问过程进行音视频同步清晰记录和保存。身体检查室配备了适于未成年人使用的检查设备和医疗用床,并符合身体检查、检材提取的卫生要求。会商室配备了可同步了解询问室情况的音像设备,儿童保护工作人员、心理工作人员等专业人员可以通过同步传输询问视频等隐蔽观察方式,关注未成年被害人或未成年证人的心理状况,以提供相关建议或适当的方式帮助侦查人员开展询问。


  该中心设立后,南京建邺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与区法院、区司法局、区妇联等职能部门建立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被害人一站式保护体系,充分考虑未成年被害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易受伤害等特点,贯彻特殊、优先保护原则,为未成年被害人落实法律援助、心理干预、经济救助和就医搭建绿色通道,避免对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同时建立强制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存在或疑似存在收到家庭暴力、欺凌,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等情况时,第一时间向公安、检察机关报案并备案记录。

  根据规定,在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管辖的所有派出所、办案大队,一旦有涉嫌未成年人性侵案件的发生,信息将在最快时间通报建邺分局,确定合理时间后,通知莲花派出所、区检察院未检部门检察官到“一站式”取证和保护中心准备开始询问取证。相关部门也及时派工作人员到中心开展相关准备工作。在“一站式”机制下,未检检察官提前介入公安机关询问未成年被害人工作,与民警共商询问、取证策略,在询问过程中及时给予建议和指导。


  询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反复询问造成的二次伤害;医生和法医都到场,一次性完成身体医疗检查、伤情司法鉴定以及根据需要生物检材的提取等工作;心理咨询师到场,根据案情和未成年被害人特点或证人的年龄、性别、体质、心理、智力、表达、受教育等情况,会商制订出适合其年龄阶段、心理特征的询问策略、沟通方式和取证提纲,一人一方案。

  询问时每名未成年人均配有专业社工作为合适成年人到场全程陪同,一般情况下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也在场,当未成年人不愿意其监护人在场时,监护人在会商室通过同步录音录像关注询问全过程;未检检察官、合适成年人、心理咨询师和医务人员也在会商室观看询问全过程,并可以针对未成年人身体、心理状态等提出是否需要暂停、休息或调整询问方式等建议;如果未成年人由于年龄、智力等原因语言沟通比较困难的,心理咨询师会借助玩偶、图画等辅助其表达。(王圣坤 孙梅 建检宣)


(责任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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