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呼和浩特4月7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石佳)4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图孟和案件工作组发布《关于巴图孟和案调查和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称,巴图孟和案存在违法办理保外就医、长期脱管漏管、违法开具《刑满释放证明书》、违规入党等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已认定84名责任人,其中厅级干部8人。
时隔近30年,巴图孟和案得以重新调查,离不开受害人白某春母亲韩杰的坚持。多年来,韩杰四处上访反映情况,一直在追问真相:到底是谁放走了杀人犯?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2020年9月3日,媒体曝光巴图孟和“纸面服刑”案后,引起广泛关注。9月9日,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来到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韩杰老人家中,她情绪激动地说:“不管是谁问我,我都会说,我想让大家都知道巴图孟和的罪行。”
记者在韩杰家中,看到了上百张纸质车票,这些车票是韩杰到处奔波上访留下的。她还把与案件相关的材料,整整齐齐地收纳在衣柜顶上,期待着有一天案件能够调查清楚。
75岁的韩杰今天终于等到了调查结果。
根据通报,案件的基本情况如下:1992年5月12日,巴图孟和因杀害同村村民白某春投案自首,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关押于陈巴尔虎旗看守所。1993年6月9日,巴图孟和因故意杀人罪被原呼伦贝尔盟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1993年9月28日,巴图孟和违法保外就医出所并长期脱管漏管。2007年7月陈巴尔虎旗看守所违法开具《刑满释放证明书》,之后巴图孟和违规入党、违规当选嘎查达(村主任)、违法当选苏木、旗人大代表。
2017年4月11日,公安机关经对群众举报核实,将巴图孟和依法收监。经检察机关侦查,巴图孟和在担任嘎查达期间涉嫌贪污29万余元。2018年6月14日,陈旗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巴图孟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与原判故意杀人罪剩余刑期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目前,已查明在巴图孟和违法保外就医、长期脱管漏管、违法开具《刑满释放证明书》、违规入党、违规当选嘎查达、违法当选人大代表及有关部门受理韩某信访事项不作为、慢作为等环节中,多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存在管党治党不力、失职失责、失管失察以及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问题。
纪检监察机关已认定84名责任人,其中厅级干部8人,处级干部24人,科级干部33人,其他干部9人,已故10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4人,其中10人涉嫌违法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给予诫勉谈话等组织措施处理20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司法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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