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助力缴存者住有所居方面取得哪些成果、如何让好制度惠及更多人、怎样通过信息化提升监管效能、“十四五”时期如何改革完善……围绕这些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委员、天津财经大学《住房公积金研究》总编辑谷俊青谈了自己的观点。
Q: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以来,在满足人民群众住房需求方面发挥了哪些作用、有什么重要意义?
A: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在城镇住房极度短缺之时建立起来的,是历史性的制度创新。其核心是:打破国家单一投资、统建统分的住房模式,建立起一种全新的住房筹资机制,为城镇职工解决自住房提供保障,是实现“住有所居”的重要支撑。30年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凸显、意义重大。
改善了住房短缺状况。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前,人均住房面积很小。如今,已实现人均住房面积约40平方米,其中有1亿多城镇职工是借助住房公积金增强住房消费能力、摆脱住房窘境的。
支持首套住房,满足基本需求。住房公积金制度将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购买首套住房,作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的重点,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普通百姓基本居住需求的作用。
覆盖面持续扩大。伴随着城镇化进程,新市民已达2亿之多,他们是住房困难的主要群体之一。住房公积金制度以自愿缴存方式为其开户建制、以支持租赁住房消费与扩大发放异地贷款范围的方式帮助其“就地安家”。
大力支持公租房建设。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基本住房保障的分配、调节职能。基于此,其增值收益除用于管理费、风险准备金外,全部上缴财政,支持公租房建设,这不仅调节了收入分配,还使不同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体享有了相应的住房保障形式,有力地解决了他们的基本住房问题。
Q: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助力缴存职工住有所居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您对扩大缴存覆盖面、让制度惠及更多人有哪些建议?
A:重点是建立自愿缴存机制。充分体现因城施策、以人为本、公平共享的原则。可比照强制性缴存,合理确定自愿缴存的缴存标准、税收优惠,选择适宜的管理模式,推进自愿缴存。将只能由单位缴存,调整为单位缴存与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并行机制。已经实施自愿缴存的城市,应及时总结经验;尚未启动自愿缴存的城市,应抓紧制定住房公积金自愿缴存机制实施方案。国家层面应出台相应的指导文件予以监管推进。无论是处于总结经验还是策划启动阶段,建议从四个关注着手:第一,关注自愿缴存的适用范围,即支持将稳定就业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缴存范围;第二,关注自愿缴存的管理内容,即对设立账户、汇缴、缴存基数、比例等方面的管理;第三,关注自愿缴存的账户管理,即对账户转移、封存、启封和销户等项的管理;第四,关注自愿缴存的提取、贷款、风险等管理,即对符合提取、贷款的自愿缴存者,予以提取、贷款及保障资金安全方面的支持。
以推动自愿缴存为扩面的重要抓手,可以落实国家“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要求,稳妥地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
Q:科技赋能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您对通过信息技术全面提高服务效能和管理水平有哪些建议?
A:近几年,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发展很快,建议在总结相关经验的基础上,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进一步推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信息化建设。通过打造“智慧住房公积金”平台,对“人、财、务、物”进行数字化管理,实现核算、结算、统计、分析互联、与缴存职工网络交互,使其“不跑路、随时办”;实现与人民银行、民政、公安、房产等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做到数据共享;实现“组织在线、交流在线、协同在线、业务在线、服务在线、管理在线、数据在线、风控在线”,建设高速、移动、安全的住房公积金;实现“监督管理到位、资金风险可控、服务效能提升”,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夯实“大数据”建设“监、管、控云平台”。即通过“监管云平台”,提升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督能力;通过“管理云平台”,提升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架构、财务资金、档案管理、业务流程形成的数据进行实时抓取和精准分析能力;通过“风控云平台”,提升对各种风险因素、环节、岗位等进行系统化的排查分析,提供实时、准时、定时的风险预警与防控,做到“事前”有预警、“事中”有拦截、“事后”有检查。
进一步创新规划建设“数字化管理”精品方案。推动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一网通办”,让缴存职工省心、省力、省时间,“当地办”按下便利键,“异地办”按下快捷键,凸显“高质量发展+”速度。同时,基于区块链技术所具备的完备可追溯、去中心化和去信用化的三大特点,积极推进区块链技术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融合发展。不仅可以实现关键业务数据及监管数据的指纹生成和上链操作,而且确保数据来源可溯、真实有效、数据安全,对构建住房公积金安全可控的信息技术体系十分有益。
在已有信息化建设基础上,丰富住房公积金本地与异地服务办理渠道,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移动化、场景化的优质服务。其中包括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手机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自助终端等多渠道统一的服务窗口,为缴存单位、缴存职工提供全方位、全业务的移动化服务。
Q: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您认为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发挥哪些作用?
A:城市更新包括改善居住、整治环境等,改善居住是城市更新的重要目标,与住房公积金制度要实现的目标是完全一致的。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肩负着解决住房问题、改善居住条件的使命,是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城市更新行动中,住房公积金制度将会融于其中,继续为居住者提供解决住房困难、改善居住条件的服务,为发展租赁住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供政策性资金支持。在城市更新行动中,住房公积金制度必将得到改革与完善。
Q:您对“十四五”时期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改革完善有哪些建议?
A:“十四五”时期,是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精神,是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的强大动力。结合住房公积金运行现状,提出四点建议:
推进“跨省通办”。首先,调研总结部分区域一体化发展经验与问题,归纳提炼可推广、可复制经验;其次,研究制定实现“跨省通办”的推进方案;最后,列出实现“跨省通办”时间表,力争在推进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和城市更新中作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新贡献。
支持租赁住房发展。当前,租赁住房的主体是大城市中的新市民。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住房需求强烈而消费能力不足,应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将他们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之中。
加强规范管理。主要在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方面的规范,以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合规运行。规范管理内容应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文件为主,辅之操作手册,且做到公开、透明,再通过提升信息化与服务水平实现规范管理。
严格风险防控。住房公积金风险是伴随其发展而产生的,应遵循全面风险管理原则,侧重“七个建立”:即建立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建立风险事项报告及限时处置机制、建立预警机制、建立风险制衡和风险联动机制、建立重大项目建设及调整风险管控机制、建立风险考评制度、建立风险防控有效性评价机制,以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高效运行。
(责任编辑:赵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