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喀什海关缉私分局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就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等问题进行交流探讨。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艾则孜一行首先参观了喀什海关缉私分局办案中心,了解了办案中心运行情况、工作流程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随后,双方围绕如何加强部门配合协作、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如何更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等方面进行了交流讨论,并围绕进一步深化“侦检一体”司法合作、实现打击走私法律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达成一致意见:一是建立走私及其关联犯罪的“一案双查”制度,加强对洗钱等关联违法犯罪行为的客观证据收集,确保移诉案件没有疑点、不留余罪;二是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的监督和指导作用,设置专门场所合署办公,实现对案件侦办过程全流程监督、证据收集全方位指导,切实提升办案质量;三是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将地方公安机关纳入联席会议参与单位,集中各方业务优势对可能涉及到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多个违法犯罪行为的走私犯罪案件及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和跟踪督办,实现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共同为维护国家政治和经济安全做出新的贡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喀什海关缉私分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耿兴徐 刘超君)
责任编辑:汪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