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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博乐垦区民警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猎隼

2021-02-22 20:32 来源:《祖国》杂志

218日,新疆博乐垦区公安局夏尔布河边境派出所民警成功救助一只濒危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猎隼。

民警为猎隼伤口消毒

民警包扎猎隼伤口

当日清晨8时许,民警在处置完警情回所途中发现路边有只“鸟”在“扑腾”,型似老鹰,褐色羽毛,羽毛上沾满鲜血。经民警仔细辨认,该动物为濒危的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猎隼,其右翼受伤,因许久未进食导致身体虚弱无法行动。民警立即将猎隼带回派出所紧急救治,期间民警对其伤口进行消毒包扎,并向其投喂生肉,同时联系森林公安局和州野生动物保护中心工作人员做进一步的救助工作。

民警修剪猎隼伤口处多余的羽毛

通过森林公安局和野生动物保护中心工作人员查看伤口排除人为打猎致伤的可能,猎隼可能由于近期天气降温,猎隼存在觅食期间划伤翅膀。派出所民警将猎隼移交至博州野生动物保护中心进行喂养,待其伤愈后再放归自然。

向猎隼投喂生

博乐垦区公安局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发现野生动物时不要自行处理或进行非法售卖,而应及时送交给公安机关或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同时呼吁大家应自觉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做到人人献力,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耿兴徐 冯叔瑶


责任编辑: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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