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观”持证人员神态,对进出站使用各类证件的旅客进行观察,通过询问的方式看其是否存在明显反常。“判”是否本人所有,对存在可疑人员的联系本人证件单位核验其情况。“识”各类证件照片钢印是否完整,水印、证芯是否清晰可见,确认证件信息是否与本人完全一致。 “查”证件来源情况,不仅对使用假证的人员进行处罚,还要深挖办证人员的来源情况,对于存在涉嫌违法犯罪的团伙将进行打击。
万宁铁警提示:使用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给予相应的治安处罚。(王子文 王谊通 邢有涛)
(责任编辑 李令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