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19日发布《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安审办法》),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国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进行安全审查。由于此前一天,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外国公司问责法案”,阻止一些中资企业在美国交易所挂牌上市。不少西方媒体报道认为,美中这两个最新监管审查令是在针对对方。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20日告诉《环球时报》记者,《安审办法》此时出台是立法进程所决定的,且为国际惯例做法,并非针对某一个特定国家。 上周六公布的《安审办法》以《外商投资法》《国家安全法》为主要法律依据,将针对涉及军工、军工配套等关系到国防安全领域,以及在军事设施和军工设施周边地域的投资,进行安全审查。此外,还将对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农产品、重要能源和资源、重大装备制造、重要基础设施、重要运输服务、重要文化产品与服务、重要信息技术和互联网产品与服务、重要金融服务、关键技术以及其他重要领域,并取得所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进行安全审查。 在中国该法规出台的前一天,美国扩大和升级了对中国企业的打压。据路透社报道,美国18日把数十家中国公司加入所谓“实体清单”,其中包括中国最大的芯片制造商中芯国际和中国无人机制造商深圳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同一天,特朗普还签署“外国公司问责法案”。该法将阻止一些中资企业在美国交易所挂牌上市,除非他们遵守美国的审计标准。美媒称,“外国公司问责法案”明显指向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例如阿里巴巴集团、拼多多和中石油等。 包括“美国之音”在内的一些西方媒体认为,中方在美方上述举动后立即出台《安审办法》,是中国对美国做出的快速反击。 白明20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些西方媒体报道中的说法是错误的。中国出台有关法规并非在针对谁,不管是美国、日本还是欧洲国家,只要涉及到对中国相关企业的投资都要接受该法的监管。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已陆续推出或完善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事实上,中国出台有关法规也是顺应趋势。 据了解,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是国际通行的外资管理制度,在平衡经济利益和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美国出台《外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欧盟出台《外国直接投资框架条例》,澳大利亚出台《外商投资改革法》,德国、日本分别修订《对外贸易和支付法》《外汇与外贸法》,英国正在制定“国家安全和投资法”。 2020年,中国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并明确建立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进行安全审查。分析认为,《安审办法》的出台,是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具体规定的体现,是中国对外商投资进行安全审查制度的落地实施。 白明还分析说,在国外一些媒体眼中,只许外国审查中国投资,而不许中国对外资进行安全审查,是赤裸裸的双重标准。中国在世界上利用外资的国家中位列前三,有必要立法对外商投资进行审查,以维护国家安全。 新加坡《联合早报》也在针对中国出台《安审办法》的报道中引用中方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办公室负责人的观点强调,实施外商投资安全审查,不是搞保护主义、更不是开放倒退,主要目的是适应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需要,健全对外开放安全保障体系,在积极促进和保护外商投资的同时,有效预防和化解国家安全风险,为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保驾护航。 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办公室负责人19日指出,改革开放40多年来,外商投资企业已经深度融入中国经济,为经济社会繁荣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展望未来,中国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扩大开放的方向不会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不会变,积极促进外商投资的态度不会变。
(责任编辑 李令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