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晚,徐州交警泉山大队六中队民警,在新淮海西路西延段设卡查处酒驾时,一辆白色荣威轿车在卡点前突然转向驶入一旁的售楼处院内,民警怀疑驾驶员有酒驾的嫌疑,于是立即上前将车辆控制。
民警赶到现场后,测酒棒报警提示驾驶员喝了酒,在民警的再三询问下,驾驶员冯某承认,因为自己第二天就要结婚了,当晚请外地回来给自己当伴郎的朋友吃饭,确实喝了点啤酒,喝酒的饭店离家很近,所以才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冯某体内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42毫克,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对冯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冯某将面临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考虑到这冯某第二天结婚要用车,民警没有拖移冯某的车辆,而是监督冯某找代驾将车辆开走,并叮嘱冯某婚后尽快到泉山大队接受处理,希望其牢记这份特殊的“新婚礼物”,吸取教训,同时也祝福其新婚快乐。(耿兴徐 肖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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