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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对象数量8808个

2020-11-25 14:20 来源:《祖国》杂志

  2020年11月24日, 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绵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新闻发布会。绵阳市生态环境局代表绵阳市笫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与会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新闻界的作了主题发布。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统计局回答了记者提问。绵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主任韩贵均主持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现场
  《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每10年开展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2007年,经过10年的发展,工业经济和社会人口结构,以及污染源的类型、分布、规模和性质等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亟须对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系统性调查。为此,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明确普查标准时点是截止2017年12月31日,绵阳市普查对象是2017年度全市范围内有生产活动的排污单位。目前,经过全市上下3年多的艰苦努力,基本摸清了绵阳市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污染治理设施等情况。
  总体情况
  各类普查对象数量。绵阳全市普查对象数量(不含移动源)8808个。其中:工业源4445个,畜禽规模养殖场904个,生活源3329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20个;以行政区为单位的普查对象10个。
  全市污染物排放量。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71567.07吨,氨氮4079.66吨,总氮10777.87吨,总磷1109.51吨,动植物油2165.45吨,石油类26.83吨,挥发酚2.06千克,氰化物105.67千克,重金属(铅、汞、镉、铬、砷)220.43千克。
  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9770.51吨,氮氧化物65234.34吨,颗粒物53503.76吨。重点行业和领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21634.72吨。
  工业源
  工业源普查对象4445个,数量居前3位的地区是:涪城区(包括高新区、经开区和科创园区)1196个、江油市757个、安州区626个。上述3个地区合计占工业源普查对象总数的58.02%。
  工业源普查对象数量居前3位的行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729个,农副食品加工业482个,金属制品业341个。上述3个行业合计占工业源普查对象总数的34.92%。
  水污染物。工业企业的废水处理设施1535套,设计处理能力81.35万立方米/日,废水年处理量8814.32万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1770.23吨,氨氮57.17吨,总氮201.48吨,总磷18.12吨,石油类26.83吨,挥发酚2.06千克,氰化物105.67千克,重金属220.25千克。
  大气污染物。工业企业脱硫设施207套,脱硝设施42套,除尘设施2992套;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6765.27吨,氮氧化物43456.1吨,颗粒物41253.13吨,挥发性有机物6694.91吨。
  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237.27万吨,综合利用量230.38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33.41万吨),处置量14.81万吨(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0.4万吨),本年贮存量25.9万吨;危险废物产生量20.49万吨,综合利用和处置量16.74万吨,年末累积贮存量8.22万吨。
  农业源
  涉及种植业的县(市、区)9个,水产养殖业的县(市、区)9个,畜禽养殖业的县(市、区)9个,入户调查畜禽规模养殖场904个;农业源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27800.26吨,氨氮532.87吨,总氮4119.18吨,总磷546.88吨。
  种植业。水污染物排放量:氨氮190.86吨,总氮1921.36吨,总磷209.65吨;秸秆产生量为249.75万吨,秸秆可收集资源量209.48万吨,秸秆利用量210.09万吨;地膜使用量3466.08吨,多年累积残留量283.42吨。
  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25845.70吨,氨氮274.81吨,总氮1995.12吨,总磷324.98吨。
  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1954.56吨,氨氮67.20吨,总氮202.70吨,总磷12.25吨。
  生活源
  生活源普查对象3329个。其中:行政村2871个,非工业企业单位锅炉108个,储油库3个,加油站347个。城镇居民生活源以城市市区、县城(含建制镇)为基本调查单元;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41994.80吨,氨氮3489.00吨,总氮6456.11吨,总磷544.50吨,动植物油2165.45吨;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3005.24吨,氮氧化物2301.56吨,颗粒物11394.70吨,挥发性有机物8360.03吨。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集中式污水处理单位104个,污水年处理总量14812.02万立方米。水污染物削减量:化学需氧量32241.76吨,氨氮3231.85吨,总氮3459.76吨,总磷256.77吨,动植物油902.49万吨。干污泥产生量15085.00吨,处置量14995.10吨;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处置单位10个,垃圾处理量91.55万吨,其中:填埋74.86万吨,焚烧16.69万吨;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单位6个。设计处置利用能力82220吨/年,实际处置利用危险废物22089吨;垃圾处理和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1.78吨,氨氮0.62吨,总氮1.1吨,总磷0.01吨,重金属0.18千克。
 移动源

  移动源普查对象包括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源。统计汇总机动车保有量867727辆,农业机械柴油总动力233万千瓦,民航飞机起降架次169088次;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氮氧化物19476.68吨,颗粒物855.93吨,挥发性有机物6579.78吨。(文/图 刘仁喜 刘潼菱)


(责任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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