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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名举报王振忠、蔡呈清虚假干部一事

2020-11-25 09:15 来源:法制与社会杂志社

我们受村民和全体党员委托,反映我村王振胜在任代理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造假手续,发展黑党员一事。

阜城县王集乡王药包村,老支部书记蔡金胜2000年6月辞职,王振胜6月份代理村支书,王振胜和王振忠是亲哥俩,因兄弟关系办理造假手续、假档案,于2001年5月12日就将我村村民王振忠和蔡呈清发展成党员,就此事我村其他党员,均表示对此并不知情,此事均违反了党的有关规定。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五条: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村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二条: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六条: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第三十二条: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一定要严肃查处。违反党章规定而被吸收入党的,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上级党组织要对有关责任者批评教育,违反党纪的应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王振胜自担任代理村支书10多年来,从没有开过党员大会,没有组织过党员同志们参加过任何一次党的生活。老党员同志们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发展了2名党员,全村老百姓都称他们为"黑党员"、"假党员"。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七条:"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王振胜自2000年6月份任村代理支书至2001年5月12日,不足半年时间,就发展党员,显然王振忠和蔡呈清并没有预备期的考察。

王振胜的所作所为根本没有遵守中国共产党党章的规定,视党章为玩物,视党纪为无物,像这样专横跋扈、任人唯亲、徇私舞弊的行为令王集乡王药包村全体党员和老百姓非常愤怒,敢怒不敢言。

王药包村党员同志们要求上级领导组织一定要严查此事,还王药包村全体党员和老百姓一个公平合理的说法。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我党建党90多年来严格坚持党的原则立场非常坚定!怎能容忍这种人抹黑呢?我村全体党员要求查看以前造假的档案,假手续,看一看是哪个胆大包天的人签的每个党员的名字,全村党员村民在2012年5月30日,2014年6月18日,2015年1月21日,2017年8月4日曾向组织部、有关部门、乡领导多次反映,但此问题一直没有答复解决。请问有关部门的党性原则性纪律性哪去了?我们强烈要求追查当初冒充我们党员签字造假,欺骗党组织的恶劣行径,强烈要求纪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严查危害党的形象的做法和恶劣影响,开除这样的假党员,还我党员队伍一个清白,给全体党员一个交代。

(责任编辑  李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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