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北京河道治理出了党政同责“加强版” 环境损害终身追责
《北京市进一步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近日出台,这是本市继去年全面落实河长制之后,对各级河长职责任务及考核方式进行的进一步规定。新的工作方案首次明确河道治理“党政同责”,河长工作任务也由原来仅负责河湖周边环境扩大到整个流域内的污水治理,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根据“工作方案”,到2017年底,市、区、乡镇(街道)、村四级河长体系全面建立。到2020年底,北京市重要水库、河流、湖泊等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7%以上。
任务 从河湖周边管到流域水环境
方案将河长制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河长制在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污水管线、再生水管线等设施的建设和改造的同时,还应尽快实现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按照“一河一策”的原则,组织制定治理方案,扎实推进治理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河长制不仅要确定河湖水生态保护红线,设立界桩和管理保护标志,还要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对乱占滥用、过度开发等突出问题开展综合整治,建立河湖岸线与周边区域的生态环境联建联管机制,统一标准,统筹实施。“也就是说河长的工作范围原来只是单纯负责水环境,现在要把流域内污水治理、水环境保护、岸线管控等多个层面管起来。”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说。
架构 党政同责 河道有了“双保险”
方案中明确,设立市、区两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总河长由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河长由市、区党委相关领导和分管水务工作的政府领导担任。本市市级总河长为蔡奇、陈吉宁,副总河长为景俊海、卢彦。
设立市、区、乡镇(街道)、村四级河长,永定河、北运河、潮白河、拒马河、泃河五大流域和市管河湖设立市级河长,由市级领导担任,各河湖所在区、乡镇(街道)、村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区级河长由区级领导担任,乡镇(街道)级河长由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村级河长由村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担任。
“原来的河长制中,属地行政领导负责,现在党委也要纳入进来,保障各项水环境治理的推进,可以说上了‘双保险’。”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说。
考核 造成环境损害终身追责
方案指出,根据不同河湖的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将对河长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乡镇(街道)级及以上河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建立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河长及相关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市河长制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将对各区进行日常巡查,对发现的河湖及周边垃圾渣土乱堆乱倒、存在大面积水面漂浮物、污水直排、水体恶臭、违法建设等问题予以通报并监督整改,将巡查及整改情况纳入年底综合考核。每年年底前,市河长制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成立考核组,对各区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按照百分制打分,90分(含)以上为优秀、80分(含)至90分为良好、60分(含)至80分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市河长制办公室将考核结果报送市委、市政府,纳入对各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
(实习编辑:龚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