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近日举行联组会议,审议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执法检查发现,一些地方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利用类农用地利用措施尚未全面实施,严格管控类农用地的监管不严,个别地方禁止生产区域仍然种植农作物;个别企业在建设用地地块没有达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目标要求时,就急于开发利用。
网民表示,近年来,我国对土壤污染防治越来越重视,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的市场逐步打开,但仍存在对土壤污染认知的片面性、修复过程不科学、二次污染控制不足、重治理轻调查等问题。对此,应该充分借鉴国际经验,紧密结合实际,科学确定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的政策和技术路线,不走或者尽可能少走弯路。
网民“李明霞”表示,土壤环境与水环境和大气环境之间互相关联,互相转移,互相影响。土壤污染防治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诸多部门,应强调多部门协同管理,明确职责,进行综合治理和系统治理。
网民“陈同斌”认为,耕地污染涉及公众利益和粮食卫生品质,必须标本兼治,从根本上解决耕地污染对粮食产量和卫生品质的威胁。一是将污染耕地修复纳入生态建设长远规划,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针对污染耕地开展长期修复治理工作。二是加强配套政策扶持,如通过国家专项基金,对以净化为目标的耕地修复工作给予启动资金和相关政策支持,减轻地方政府压力。
网民提出,由于土壤污染自身的特点很难引起公众关注,所以在预防和治理土壤污染的同时还应加强土壤污染科普与宣传,加强公众参与力度,提高全社会保护土壤环境的意识和责任,使土壤污染防治成为一种自觉行为。(记者 陈伟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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