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北京10月10日电 为指导养殖户合法合规经营、有序有效转产转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日前印发通知,对竹鼠、刺猬等64种在养禁食野生动物确定了分类管理范围。 通知明确,积极引导停止养殖禁食野生动物,对竹鼠、果子狸等45种野生动物,要积极引导有关养殖户在2020年12月底前停止养殖活动,并按有关规定完成处置工作。确需适量保留种源用于科学研究等非食用性目的的,要充分论证工作方案的可行性,并严格履行相关手续。 据介绍,“禁食野生动物”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发布前养殖食用、不属于畜禽范围的陆生野生动物,不包括水生野生动物和以保护繁育、科学研究、观赏展示、药用、宠物等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人民日报》记者寇江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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