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星期六,是假期后调休的工作日,徐州泉山交警在早高峰执勤过程中,发现一辆正在行驶的黑色轿车前后车牌上各被“戴上”了一只口罩,民警立即将车辆拦下进行检查。
早晨7时40分许,徐州交警泉山大队三中队中队长金峰驾驶警车巡逻至徐丰公路与庞夹路交叉口附近时,发现这辆遮挡号牌的黑色铃木轿车,拦下车辆后,金警官才发现遮挡在车辆前后车牌上的竟然是两只口罩,车牌号的前三位被挡的严严实实。驾驶员王某支支吾吾的向民警解释称,是自己父亲之前开车时为了躲避抓拍放上的,自己早晨开车送孩子没有注意到,希望民警能够“照顾”一下。金警官严肃的教育王某,故意遮挡号牌来躲避电子抓拍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就算是他人将号牌进行了遮挡,驾驶员在驾车之前有对车辆状况进行检查的义务,驾驶遮挡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就要承担相应的处罚。
最终,金警官对王某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将其车辆暂扣,王某因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耿兴徐 肖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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