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杂志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安徽省黄山市林业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思想,把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作为检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作为疫情防控关键工作来抓,强执法、严管控,有效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为维护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有力保障。
野生动物基本情况 该市林业局副局长佘宏远介绍,黄山市是典型的山区城市,也是安徽省重点林区,更是华东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森林覆盖率82.9%、有林地面积1111万亩、活立木蓄积量4490万m3,均位于全省前列。因地处于亚热带向温带过渡的交汇地带,兼有亚热带动植物区系和温带动植物区系成分的双重特点;在第四纪气候变动时期,黄山因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复杂的地形地貌而成为动植物的“避难所”,是华东地区特有种最多的区域。具有“面积广、资源丰、物种多、生态好、贡献大”的特点。 据调查,全市现有野生脊椎动物490多种,其中国家级保护的有穿山甲、华南梅花鹿、黑麂、白颈长尾雉以及黑熊、猕猴、大灵猫、鬣羚、白鹇、勺鸡等28种;省级保护动的有果子狸、毛冠鹿、灰喜鹊、红嘴相思鸟、猪獾、黄麂、王锦蛇乌梢蛇、眼镜蛇、尖吻蝮、中华蟾蜍、黑斑蛙、棘胸蛙等195种。 全市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依法持证从业机构有75家,其中蛇类20家、黑斑蛙20家、棘胸蛙14家、梅花鹿6家、蟾蜍2家、环颈雉3家、猕猴实验动物1家、果子狸2家、竹鼠1家、豪猪1家、展演5家(皖南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休宁县金瑞驯兽表演团在救护中心、黄山区虎林园、太平湖猴岛、黄山石门峡旅游公司暹罗鳄观赏)。 加强野生动物管控做法 自疫情发生以来,该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立足岗位职责,狠抓落实,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自1月27日起就取消春节假期,严阵以待,迅速采取行动,全力以赴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开展专项执法。与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黄山海关共同印发了《关于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黄市监函〔2020〕32号)。持续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联合执法,从严从重依法查处了一批典型有影响的非法狩猎、经营、运输、收购以及食用野生动物类案件。例如休宁县森林公安局溪口派出所民警在行动中查获非法猎捕中华蟾蜍案件,经依法办理,休宁县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了这起疫情期间非法狩猎案并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罚金2000元。截止6月底,全市累计出动车辆2950台次,警力8297人次,共检查餐饮单位3959处,农贸集市1541处,交通运输集散地164处,其他场所755处,查办刑事案件7起、行政案件8起,收缴野生动物死体68头(只),野生动物制品3件,野生动物皮2张,野生动物肉4.4公斤,均做无害化处理。 加大日常监管。充分发挥林业主管部门监管作用,对全市75家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进一步加强督查,建立包保责任制,实行严格隔离,禁止一切形式的宣传、交易、转运。一是制定加强疫情防控告知书,分发到各人工繁育场所;二是指导各人工繁育场所制定完善野生动物管理档案,掌握养殖种类和数量;三是督促各人工繁育场所建立疫情期间防疫管理记录表,严格记录隔离、清洁、卫生消毒、监测检疫和疫病防范等措施落实情况;四是与辖区内所有人工繁育场所签定承诺书,疫情期间严禁从事一切野生动物买卖活动,严禁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对外开放,坚决杜绝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对外扩散、转运贩卖等行为;五是要求人工繁育场所实施严密封控隔离,杜绝与周围村庄的接触,阻断野生动物与居民、家禽、家畜的接触途径;六是与人工繁育场所建立《野生动物养殖繁育场所联系卡》,联系卡上注明企业名称、地址、管理负责人、养殖品种及数量以及指导单位联系领导和具体联系人等信息,加强日常联系监管;七是强化督查检查,不定期查看野生动物隔离、监测、巡护、管理、饲养人员的防护情况、消毒措施等是否落实到位,发现违规经营的,严肃处理;八是督促各人工繁育场所做好自身防护,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养殖区,在醒目位置张贴警示牌。工作人员如发热、咳嗽、少痰、伴有头痛、肌肉酸痛和全身不适的,要求立即到医院就诊,同时报告当地卫健和林业部门。 加强巡查巡护。加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野生动物主要栖息地巡查巡护力度,实施网格化管理,将巡查巡护职责落实到岗到人。力争不留死角,确保巡查巡护工作落到实处,有效预防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案件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全市野外巡查巡护达44.9万人次,12万公里,收缴野生动物数量47只(条),清理非法猎捕工具1875件。 抓好监测救护。依托皖南国家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充分发挥其作为全国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作用,在太平湖周边与新安江沿线等候鸟分布相对集中停歇地、越冬地布设观测点,收集候鸟迁徙信息,扎实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和信息直报工作。积极做好野生动物救护收容工作,截止6月底,今年已救助野生动物75头(只),其中国家级保护动物58头(只)。利用科普教育阵地,举办“爱鸟周”、“世界环境日”等宣传活动,通过现场讲解、展板展示、媒体互动等多种形式向市民宣传野保知识,浓厚全民参与保护的良好氛围。 依法依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 佘宏远说,为认真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根据农业农村部《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蛙类保护管理的通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技术指南》,《安徽省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实际,黄山市制定了《黄山市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方案》。 明确工作目标。全市禁食野生动物从业机构全部有序退出,在养野生动物得到妥善处置,依法补偿全部到位。 落实工作原则。一是加强属地管理。各区县人民政府是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内禁食野生动物从业机构退出和在养野生动物处置具体工作,市人民政府负责督查指导。二是实施分类退出。区分禁食野生动物从业机构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是否转变养殖利用目的、养殖动物是否纳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水生生物管理蛙类等名录管理情况,实施分类退出。三是依法科学处置。坚持保护优先、科学分类,对禁食野生动物从业机构退出工作中需处置的在养野生动物,依法科学妥善处置,防范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危害等次生问题。对从业机构退出造成的合法财产损失,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偿。补偿资金由省、市、县(区)三级财政按30%、30%、40%承担。 依法依规推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区都发了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方案,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市政府统筹协调、林业、市场监管、公安、财政、农业农村、扶贫等各部门分工负责,职责明晰、程序严密的工作机制。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提高政治站位,以对人民生命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逐级建立工作责任制,加强整体谋划,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把工作任务具体化,制订“一户一方案”,分类分步,精准施策,稳步推进。三是认真核实底数。各地组织林业、市场监管、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以及乡镇、村委会,联合对辖区内禁食野生动物从业机构逐一进行核查登记,重点核实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从业主体,在养野生动物种类、数量,持有证件等情况,由核查登记工作人员和禁食野生动物从业机构双方在核查登记表上签字盖章确认,作为后续补偿等有关工作的直接依据。四是依法妥善处置。按照《安徽省禁食野生动物处置办法》,各地采取野外放归、转非食用合法利用、收容饲养和调配、无害化处理等方式,积极稳妥处置在养禁食野生动物。截止目前,完成在养禁食野生动物处置24 家(其中蓝孔雀3家,无需办证),处置动物7101只、69104斤。对依法取得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纳入农业农村部门畜禽、水产养殖有43家从业机构,林业主管部门将按照有关要求,向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做好资料交接等工作,保障这些从业机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展演、药用类从业机构,林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加强监管。五是开展核算补偿。各地组织林业、财政、审计等部门成立审核小组,依据核查登记的基础数据,按省补偿标准计算补偿金额。目前,各区县已完成补偿资金核算及公示。各级财政将及时拨付补偿资金,依法给予一定补偿。(程东建 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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