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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到“我们”:公共性哲学的当代阐释

2020-07-17 11:27 来源:光明日报

  由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郭湛等著的《公共性哲学——人的共同体的发展》已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不久前正式出版。这是郭湛继2002年出版《主体性哲学——人的存在及其意义》之后,时隔近20年出版的又一本深度思考人的存在与发展的哲学著作。该书无论是内容阐释还是逻辑展开,无不展示出作者独特的学人风格与学术气质。而作者在该书中所细致阐发的公共性哲学理念更是让人读后顿觉耳目一新,受益匪浅。

  前瞻性的公共性哲学理念

  纵观古今中外,哲学论域似乎形成了一种共识:“潜在—自在—自为”的演变逻辑。它不仅存在于个体的生命成长历程,而且也展现为社会发展的历史。又因为地域或国度的文化差异,催生出对如上必然规律的不同表达。孔子用“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来直观呈现;而老子则以“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来隐喻,不一而足。表达方式的殊异却难以掩盖内在价值理念的殊途同归:无论个体的生命成长或是人类社会的进化演绎,都在阐述“潜在—自在—自为”的“正—反—合”规律。“自然样态(潜在)—现实样态(自在)—充分样态(自为)”的“正—反—合”,正是公共性生成规律的必然性揭示,即要“合”于自为的公共性。

  在书中,作者所阐发的“公共性”,是融“伦理—道德”为一体的公共价值理念。诚如作者在第一章“哲学对公共活动领域的关注”中所言:“如果所谓回归生活世界仅仅意味着回归私人生活,即私人活动领域,不再关心公共活动领域,那么,这种回归实际上是对生活世界更为严重的疏离。”这也正是作者在书中极力倡导公共价值理念的原因所在。只有在公共的伦理关系中,在共同体的发展理念中,人才可以反观其自身,才能实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公—共—公共”的多维阐释

  对公、共、公共等概念的微观梳理,是当前公共性哲学研究必须予以回应的问题,有必要立足文字的伦理学解释。其中,“公”意味着“背私”,反映出原初的人们对公平、公正的价值欲求,是人们对伦理之公的主观性投射。而“共”的文字本义则是“托举”,象征人们“一起”托举“公认的神物”。比较来看,不同于“公”的价值诉求,“共”更多地内蕴现象的呈现,是对“公”的外化表达,具备外在的客观性。可见,无论是主观的“公”,还是客观的“共”,都在演绎相同的哲学主题:同一性。区别在于:“公”多指精神诉求,“共”则是外在呈现。由此,“公共”则意味着基于公、共的精神与现象演绎,诉求于伦理普遍性。

  公共性内蕴演化的如上进路,以不同方式呈现在本书的各章节中。如第三章“人文世界的公共性及其阐释”中聚焦“共”的历史与当代;第五章“哲学从主体性到公共性的走向”从七种不同的维度展示“公”与“共”精神现象形态;第六章“公共性的样态与内涵”基于六个不同的维度阐释社会之“公”与“共”。对公、共、公共阐释的多维化是本书一大特色,在色彩斑斓之“共”的现象呈现的同时,作者以价值之“公”的精神主线作为牵引,串联起各章节思想的一串串珍珠。正如书中所说:“人们的公共精神的增强对于社会公共性建设的影响是深远的。”身处共在而无法自我察觉,是人作为“单一物”的局限性所在。唯有跳出共在,反观自我,人才得以自由而全面发展。正是对公共样态呈现的“多中有一”,使作者能够超越“共”的多样性而始终坚守了“公”的唯一性,凸显出作者对公共性哲学问题的深刻把握。

  公共存在与公共意识

  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视野中,物质与意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彼此作用,构成相互生成的价值生态。社会公共领域的物质与意识关系,主要呈现为公共存在与公共意识间的辩证关系。公共存在决定公共意识,公共意识反映并反作用于公共存在,二者彼此制约,相辅相成。

  公共存在决定公共意识,公共意识反映并反作用于公共存在是本书主线,这一哲学立场在书中随处可见。如第七章“人们的公共存在与公共意识”、第八章“作为公共意识的哲学社会科学”、第十章“公共意识对公共存在的维护与建构”、第十一章“阶级性与公共性:《共产党宣言》的双重意蕴”以及第十六章“文明复兴:当代中国问题核心”等。从公共存在而不是从公共意识出发的唯物史观立场,始终是作者所强调的核心理念。

  作者在关注到公共存在对公共意识的前提意义的同时,也重视公共意识对公共存在的反作用。作者指出:“对社会公共问题的关注并不限于反映公共存在,而更在于通过相关的追问、反思和探讨,寻求改进现实公共存在的途径。”面对中国社会现实问题,作者显然超越了学界对存在或者思维的某种偏激认知,倡导“公共存在—公共意识”的生态互构理念,力求在动态平衡中把握二者关系。

  “我”与“我们”:从主体性到公共性

  黑格尔有言:“成为一个人并尊敬他人为人。”“成为一个人”的“个人”内在的伦理普遍性或公共性意味不言自明:一个人要成为“真正的人”,必须以“尊敬他人为人”作为前提,即“真实的个人”是要与他者和谐共生的个人。作者强调:“人类越来越成为一个依赖其公共性而存在和发展的命运共同体。”这就是说,人类个体只有在共同体中才能获得自身存在的意义与价值。“个体”之“我”只是原子式的“教化”,必须诉求于“我们”,才能获得真实的自由与发展。可见,从主体性走向公共性,既是个体成长的生命法则,也是人类社会发展乃至未来宇宙生存的核心理念。

  从“我”走向“我们”,这个主题贯穿于《公共性哲学——人的共同体的发展》一书始终,尤其体现为作者一再强调的公共主义价值观。郭湛将研究领域从《主体性哲学——人的存在及其意义》拓展到《公共性哲学——人的共同体的发展》,无疑是一项浩大的学术工程。这不只是在用文字阐释一个哲学理念,而且是在用哲学阐释人的社会生命存在和发展的规律。诚如他在本书“后记”中深情阐述的那样:“在人生中,我们都有各自的主体性,也有各种共同体的公共性。这是我们共同建构的我们借以安身立命的人文世界。”当然这是学术的境界,但也更是人生的境界。(卞桂平)


(责任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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