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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将全面推行“三项规程”试点
2017-07-12 11:25 来源:法制网
法制网贵阳7月11日电 记者蔡长春 记者从11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获悉,我国法院将加快建设智慧法院,构建人力与科技深度融合的司法运行新模式。
据统计,今年1月至6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5400件,审结9594件,同比分别上升24.2%和20.9%。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457.1万件,审执结887.7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1.3%和9.9%。
据悉,各级法院将努力通过信息化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积极落实智慧法院“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具体要求,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妥善应对执法办案和司法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快推进杭州互联网法院建设,努力为维护网络安全、化解涉网纠纷、加强海事审判、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提供司法保障。
同时,各级法院将推动信息化建设成果的集成融合,推进办案系统联通,加强各类应用系统集成,将司法数据和业务应用、外部协作、诉讼服务等无缝对接起来,满足不同平台、不同网络、不同法院、不同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需要。继续完善“智审”“法信”“庭审语音自动识别”等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提供证据审查、法律条文和案例推送、文书自动生成和校核等服务。
加快构建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
法制网贵阳7月11日电 记者蔡长春 记者从11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获悉,全国各级法院将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遵循权责利相一致原则,加快构建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
据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法院积极有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抓总的18项改革任务已全部完成,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提出的65项改革举措已全面推开。
在司法责任制改革方面,全国法院首批员额法官选任工作已经完成,遴选产生120138名法官。队伍结构更加合理,审判资源配置更加优化,85%以上的司法人力资源集中到办案一线。“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全面实施,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正在落实。
针对“员额退出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各级法院将进一步落实常态化员额法官遴选制度。推动建立健全科学规范、运转协调、有进有出的常态化员额法官遴选机制,坚持以案定额、按岗设员、省级统筹、动态调控,员额配置向基层法院和案多人少地区倾斜。后续遴选既考虑消化未入额法官“存量”,也要积极从优秀法官助理中遴选法官,确保各类人员职业通道畅通,形成稳定的职业预期。完善员额退出机制,法官员额制不是终身制,对入额满一年的法官要进行办案绩效考核,达不到考核标准的,一律退出员额,切实健全员额动态进出机制。
据悉,各级法院将进一步落实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明晰权责,细化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职责,建立院庭长权力清单和履职指引制度,守住未入额人员不得独立办案这一红线。加快构建以法官为核心、以审判业务需求为导向的专业化新型审判团队,坚持放权到位,取消层层审批,防止变相审批。进一步落实院庭长办案要求,将办案绩效作为院庭长工作业绩考评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办案情况网上公示制度。
最高法将全面推行“三项规程”试点
法制网贵阳7月11日电 记者蔡长春 记者从11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获悉,全国各级法院将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规范刑事审判程序特别是庭审程序,推动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层次刑事诉讼程序体系。
最高法提出,这项改革实施以来,通过制定实施意见,出台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和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各级法院的刑事审判质效、证据质量、司法人权保障水平等有了明显提升。接下来要针对改革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症下药、精准施策,确保改革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据了解,全国各级法院将尽快全面推行“三项规程”试点工作,固化完善改革成果,进一步推进庭审实质化。逐步扩大应当出庭的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范围,切实提高出庭作证率。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健全值班律师制度,切实提高律师辩护率,推进控辩对抗实质化。逐步提高当庭宣判率,使当庭宣判成为司法常态。进一步推进刑事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实现“疑案精审”“简案快审”。
原文标题:上半年各级法院受理案件1457.1万件
(实习编辑:龚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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