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二中院通报称,杨贵栓曾因犯奸淫幼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于2009年4月12日刑满释放。
2016年9月8日23时许,杨贵栓在北京市房山区某村51岁的魏某家中,因琐事与魏某发生争执,遂持尖刀刺击魏某胸、腹等部位。为防止魏某家人事后报复,杨贵栓遂起意杀害魏某全家,持尖刀先后刺击魏某的女儿、魏某的外孙等人,导致魏某等5人死亡、2人重伤。
北京市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杨贵栓遇事不能冷静处理,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以惩处,且所犯罪行极其严重。据此,该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贵栓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当天,同时被执行死刑的还有因对断绝恋爱关系不满,入户砍死两人的故意杀人犯鲁卫东等。(完)
(责任编辑 李令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