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记者耿兴徐 通讯员肖海波 李文丽 6月9日晚,徐州交警泉山大队的民警们在例行查处酒驾的行动中,连续查获两名酒驾男子,处理过程中竟然发现两人是一桌喝酒的朋友。
晚上21时许,泉山大队八中队指导员黄健带领民警们正在三环西路与新淮海西路交叉口附近查酒驾,检查到正在驾车的袁某时,测酒棒有了反应,于是黄警官将袁某带下车进行酒精检测;接着不到一分钟,辅警又发现一名正在驾车的男子王某也喝了酒,于是将王某也带走进行检测。经检测,袁某体内每百毫升血液的酒精含量为45毫克,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5毫克,二人均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接着黄警官对二人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之后将两人带回大队处理。期间二人均配合处理,并且之间没有过多交流。处理结束后,就在黄警官准备将处罚单拿给王某时,袁某表示可以帮王某收着单子,黄警官很是奇怪,于是询问二人的关系,此时袁某才坦白自己和王某认识,就是一起喝的酒,聚餐后袁某邀请王某到家中喝茶,于是就一前一后驾车前往袁某家中,结果在袁某家附近被交警查到,这才有了开头两人被查的一幕。
最终二人均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两人的B2驾驶证也将被降级。黄警官表示袁某和王某二人既是朋友又是同事,却一起酒后开车,也不互相提醒,最终双双被查,希望二人今后能引以为戒,遵守道交法,拒绝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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