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记者耿兴徐 通讯员肖海波 李文丽 周俊芳 6月7日晚22时许,徐州泉山区三环南路与玉带路交叉口,一辆灰色SUV由西向东一路逆行来到信号灯路口等红灯,正在路口执勤的泉山交警大队六中队民警们立即上前查看,发现了一身酒气的驾驶员李某。
民警询问李某怎么把车开到对向车道来了,李某由于已处于醉酒状态无法正常作答,民警将其带下车,对李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69毫克,是醉驾标准的三倍还要多。酒劲上头的李某后先是辩称自己没有喝酒,然后又说没有开车,之后又说喝了酒没有开车,坐车来的,民警一时被闹得有些哭笑不得。随后民警按规定将李某带往医院提取了血样送检,并将李某带回大队处理。来到大队后,李某渐渐清醒了一些,告诉民警自己压力比较大,于是晚上和朋友喝了些酒,至于怎么开到逆行车道上自己也没了印象。
民警开导了李某,压力大也不能借酒浇愁,更不能醉酒后开车,还把车开到对向车道逆行,万幸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目前泉山交警已对李某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扣留了李某的车辆和驾驶证,待李某血检结果确认其达到醉驾标准后,李某将被吊销驾驶证且五年不得重新取得,还将因醉驾被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面临一到六个月的刑事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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