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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时隔三年又酒驾 查处民警竟是同一人

2020-06-05 18:27 来源:《祖国》杂志

《祖国》记者耿兴徐 通讯员肖海波 李文丽

6月3日晚,徐州泉山交警大队在例行查处酒驾的行动中,四中队民警王展查获一名涉嫌酒后驾驶摩托车的驾驶员,在核对信息时发现,驾驶员卓某竟然是自己三年前查处过的酒驾驾驶员。

21时10分许,卓某驾驶摩托车带着妻子沿工农路北段由北向南行驶,由于没有佩戴安全头盔,且摩托车没有悬挂号牌被四中队民警王展拦下检查,在座桶车内发现了没有悬挂的号牌。在此过程中王警官闻到卓某身上散发着酒气,随即将其带回大队进行检测。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卓某体内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28毫克,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民警们的询问,卓某交代说自己之前没有酒驾过,但王警官通过警务平台查询,惊讶的发现卓某在2017年就因酒后驾驶摩托车被处理过,而且处理卓某的民警就是王警官自己,王警官感慨实在没有想到,竟然又在查处酒驾时遇到了这位三年前的“老朋友”,不过这次卓某已属二次酒驾,将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

在后续的查询中王警官还发现卓某的摩托车驾驶证在2017年第一次酒驾时,因为在实习期记满12分而被注销,此次还属于无证驾驶。卓某因二次酒驾、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和无证驾驶三项违法行为,将被合计处以2400元罚款,还面临15日以内行政拘留的处罚。


(责任编辑: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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