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冯维健)河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日前印发《17个省级贫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标扩面实施方案》,要求从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将省级贫困县农村小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天2.5元提高到4元,将农村初中生按每生每天4元的标准纳入实施范围。
方案指出,农村小学生、初中生包括民办学校学生,不含县政府驻地学校学生。全年供餐时间按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采取食堂供餐或课间加餐两种模式。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建设食堂,实行集中供餐,并按照与就餐学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100的比例足额配齐食堂从业人员。
方案明确,要加强经费保障。营养膳食补助资金要全部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用于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工作经费,严禁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确保每一分钱都吃到学生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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