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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古县矸石山污染何时能得到遏制?

2017-07-03 16:31 来源:祖国网

    【记者/文/图阴振兴  “总结法律实施经验,注重发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中不适应、不协调等问题,促进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更加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5月22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强调。
    6月5日至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率领固废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深入山西省大同市、朔州市和太原市的矿区、企业、街道社区、研发单位等了解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在同煤集团晋华宫国家矿山公园看到,昔日灰尘满天的矸石山,已经变成一座绿色生态花果山:公园及周边绿化面积超过750亩,绿化覆盖率达到86%。

    山西固废处理一边是朔州用科技“刷”出粉煤灰新的“存在感”
    一边是临汾古县用继续污染来应对环保督查组的反馈意见

    环境保护部公开了《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情况》,临汾市古县存在问题显示:古县矸石山,部分矸石裸露、部分区域自燃。
    然而,环保部督查组的督查意见至今在古县未得到落实,只是流于形式。根据群众举报,古县众多煤矸石场的煤矸石肆意堆放、自燃依旧、烟雾缭绕,运输倾倒时扬起的粉尘更是漫天弥散。公众质疑古县政府对环保部督查的意见是不执行还是不能执行,任性污染的原因何在?
    日前,山西省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查院、省公安厅、省环保厅联合下发了《山西省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决定从2017年6月至12月,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为期7个月的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专项行动。
    其中,方案要求:要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恶意偷排、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突出环境违法行为,对专项行动中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的线索移交各级检查委员会,并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为此,本刊记者前赴临汾市古县实地采访,主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古县北平镇贾寨村、古县岳阳镇光家庄白素村、古县岳阳镇韩母村、古县古阳镇安吉村的四处煤矸石存放场进行了调查。

    官方回答与督查组意见及《环保法》的博弈

    古县环保局樊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矸石山的问题有具体情况,有历年来长期形成的问题。我是去年10月份到任。前面的情况都不清楚,有些在哪里我还不清楚。像龙母沟矸石山,就是多少年以来,个人、企业私自堆放的结果,现在主体不明确,不知道是谁倒的,都是长期以来管理不到位的原因。环保部门监管,肯定也有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但是这里面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没有发挥属地监管的作用。
    现在就是这么回事,现在最大的难就是难在这上面了,他们一个支部书记或者一个村委主任,他们作为一个监管地方的属地管理的主要责任。可能那个时候的环保意识不强,监管的力度就不够。
    倒进来容易,清理走就不可能了,治理需要巨额投资,怎么办?
    因为前几年有一个特殊的政策,就是原煤不让外出,要求在本地加工转换。有这么一个规定。那么,就意味着是原煤不让外出的时候,同时也就限制了煤矸石的出境。如果不限制的话,当时煤矸石并不是废物,好多地方就要,可以制砖、可以综合利用、可以煤矸石发电。作为一种资源,本来是可以出境的,结果当时古县有一个政策不让出境。不让出境就意味着作为一个废物,随处堆放。所以说,好多都是历史造成的原因。这种原因占的比重比较大。
    另外一种情况,可能就是具体到某一个企业。比方说,某一个企业你的排矸场在这个地方,好了,可能你有环评、可能你也有批复,这个可能性也是有的。这个企业在这个地方倒矸石的时候,是不是违反规范恐怕还是个问题。所以这个问题就是具体问题,具体对待。
    针对龙母沟矸石山的治理问题,岳阳镇已经出面邀请设计部门开始进行设计,当然了,他那个属于主体灭失的,责任就到了政府,到了政府以后就意味着下一步财政要掏钱了。
    我们现在的主导思想是重点规范现有企业的倾倒,然后再慢慢想办法。类似于龙母沟这样的矸石山,慢慢的逐步治理,一块一块的治理,那得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这些客观原因都指明,无法落实矸石场的治理主体,进而限制着古县矸石山现状的治理。与此相应,那些有确定主体的矸石场,治理的现状是否符合环评文件的要求,成为了当下控制矸石山污染进一步蔓延的关键。
    记者就发现的四处矸石山污染问题,向环保局监察大队副队长请求提供环评报告时,却遭到了“没有”的回答。
    在依法治国的实施过程中,《环保法》的实施,是治理环境的法律依据,环评批复的具体要求,是判断矸石场建设是否合格的唯一法定标准,也是可供公众、新闻媒体监督环境污染问题的唯一法定依据。
    按照古县官方的回答,难道督查组的意见是不符合实际情况吗?

    四家煤矸石场仍在污染

    一、古县岳阳镇光家庄韩母村龙母沟内矸石堆放场污染现状
    位于古县岳阳镇沿古北公路涧河向北12公里处,韩母村龙母沟内的矸石山,是记者走访的古县四座矸石场中最大的一个,地方通常叫龙母沟矸石山。
    记者在该矸石山看到的现状是:占用面积最大,道路最长,运输车辆扬起的粉尘最大,自燃后排放的烟雾也最大,现场新近堆放的煤矸石最多,是污染最为严重的煤矸石山。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2012年,古县开始实施龙母沟矸石山生态治理修复工程招标公告,进而对龙母沟矸石山进行治理。然而,治理后的矸石山却接连被媒体曝光矸石裸露、发生自燃等污染问题,并在国家环保督察组的督查通报中被点名,提出了矸石裸露、发生自燃这一相同的污染问题。

    那么,始于2012年的矸石山生态治理是否完工,是否经过了竣工验收?为何依旧出现以下的污染现象?是治理工程的问题,还是政府的监管问题?


照片是古县岳阳镇龙母沟的矸石山
    二、古县古阳镇光家庄白素村附近的矸石堆放场污染现状

    位于古县古阳镇光家庄白素村附近的矸石堆放场,占地面积约50亩,矸石堆积的高度近百米,基本都裸露着。从现场看到,新的煤矸石仍然继续倒入。记者没有看到该矸石场外沿设置的栏矸坝、排水沟等相应工程设施。


照片是古县岳阳镇光家庄白素村附近的矸石堆放场
    三、古县北平镇贾寨村附近的矸石堆放场污染现状
    位于古县北平镇贾寨村忠和洗煤厂北210米处(古县东瑞煤业指示牌南500米),有一煤矸石堆放场。从现场明显看到,刚刚倒入的煤矸石随意堆放,不采取任何的治污措施,继续侵占土地、毁坏林木,任性污染。
    从外观上看,整个矸石堆放场占地面积百余亩,高达近百米。除少部分覆盖一层薄土外,大部分裸露在空气中。在煤矸石山上干活的村民告诉记者:“这片原本为林地,四周都是林木,从玉生煤矿(谐音)开始堆放煤矸石后,很多林木已经被倾倒的矸石所毁坏,遇到大风天气四周都是黑色粉末,最为严重的是不断有新的矸石被运送至此,运输车辆扬起的粉尘污染更是让人难以忍受,遇到暴雨安全更是问题。”

    依据村民的说法,记者仔细观察,并未看到该矸石场的外沿设置的栏矸坝、排水沟等相应工程设施。


照片是古县北平镇贾寨村附近的矸石堆放场污染现状
    四、古县古阳镇安吉村矸石堆放场污染现状
    位于古县古阳镇安吉村通往安泽县路上,前往距古县县城35公里,距主干公路洪沁线3公里处。
    安吉村村民告诉记者:“这里以前都是耕地,四周都是林地,土地都是低价租来的,已经堆积很多年了。”
    在现场,记者看到:该矸石场占地约70多亩、高约百米,矸石自山坡倾斜而下,占用耕地、毁坏了林木。而更为严重的是,这些肆意倾倒的煤矸石除了坡上对煤矸石表面覆了一层浮土外,侧面则是完全裸露在外,与四周茂盛的林木紧密相连。如果引起自燃,将对整个林区的安全造成不可估量的重大损失。

    而矸石场外沿应当设置的栏矸坝、排水沟等相应的工程设施,记者都没有看到。


照片是古阳镇安吉村矸石堆放场污染现状

    一纸通报岂能应付督查组,污染岂能继续

    在环保部下发了关于临汾市古县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情况,对矸石山存在裸露、自燃等问题进行了通报。
    4月6日古县信息平台发布了《古县关于严肃查处环保部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组移交案件的情况通报》,内容显示:
    古县矸石山部分矸石裸露,现场正在遮盖。古县纪委给予岳阳镇韩母村党支部书记孙星亮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岳阳镇韩母村村委主任杨武秀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岳阳镇副镇长张晖实施诫勉谈话。正在进行黄土覆盖,于2017年4月底前完成治理。
    至今已过去近3个月,虽然上有环保部督察组的督查问题通报,后有古县纪委对相关人员做出党内警告后,并要求于2017年4月底前将黄土覆盖治理完成的要求。
    但现状确实令人难以置信,不仅矸石山被督查通报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关键是古县政府对督察组的污染督查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对环保法没有认真实施。
    古县岳阳镇龙母沟的矸石山,2012年开始实施龙母沟矸石山生态治理修复工程。该工程,把一个很小的煤矸石山在古县政府的治理中,天天变大、变的更加污染,发展到自燃直接排放污染气体,成为临汾市的煤矸石自燃的污染源,到底是治理还是制造?
    从古县多年的煤矸石山的整体管理来看,煤矸石污染是从小到大逐步壮大起来的,特别是在2015年1月1日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煤矸石的污染不但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反而遍地开花,污染的普遍性是否说明当地政府对污染治理的态度。

    环保督查的意见在古县为何难以落实?

    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经济发展方式问题,要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治标治本多管齐下,朝着蓝天净水的目标不断前进。这是利国利民利子孙后代的一项重要工作,决不能说起来重要、喊起来响亮、做起来挂空挡。——习近平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2月9日)
    古县的矸石场存在问题。源头是什么、过程什么、后果什么?应该如何保护生态环境发展古县经济?
    2017年4月28日,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山西省工作动员会在太原召开, 山西省委书记骆惠宁做动员讲话时说,“山西集生态脆弱和增长粗放为一体,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是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是推动转型发展必然之路,是利在千秋的重要任务。”
    骆惠宁强调,山西省委、省政府对接受环保督察的态度是真诚的,就是要通过督察和整改,倒逼经济转型发展,让新发展理念在三晋大地生根结果。
    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好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从中央到省委都要求,充分发挥生态资源优势,以长远的眼光对待生态环境保护,坚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利益。
    徒法不足以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得不到有效实施,就是一纸空文。
    在贯彻落实固废防治法过程中,临汾市古县政府职能部门对固废污染防治的执法监管态度,和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充分说明使违法者没有得到应有惩罚,没有形成震慑。

    同是一个山西,在依法治国的同时为何依法行政出现两个局面?本刊将继续关注!


(责任编辑:李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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