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记者陈喜海 通讯员王雪菲 目前,正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期,关心关注低保、特困人员、孤寡老人、残疾家庭特殊困难群体“生活过得怎么样?家里吃的够不够?用的足不足?马上要春耕了,种子、化肥都准备好了吗?”等问题,是木兰县的党员干部除了防控疫情之外的另一项重要任务。全力做好特殊困难群体的后勤保障工作,特别是疫情期间解决他们应急性实际困难,要做到“有求必应、有难必救”。
木兰县新民镇新北村低保户刘某肢体三级残疾,无儿无女,但又不愿意集中供养,自1月13日他回到木兰,居住在旅店,后因疫情发生,他被隔离。木兰县民政局了解到他的情况后,启动小额临时救助资金,保障其隔离期间的吃住费用。隔离期满后,刘某想到老年公寓集中供养,但根据疫情防控规定,老年公寓实行全封闭管理,不能有新人进入,民政局为了保障刘某的生活,再次发放救助资金解决其生活难题。
建国乡建国村黄家屯的村民郭某患有精神抑郁症,总觉得日子过的艰难,生活没意思,老是想不开。建国乡派出所所长吴桂玉发现这一情况,就和乡民政办助理不但到她家做好对其的心理疏导工作,还送去了小额临时救助金。目前,郭某的丈夫加大了对她的看护力度,郭某的情况较为稳定。
3月3日民政局局长刘会波接到柳河镇居民王某打来的求助电话。王某称她正在木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隔离住院治疗,没钱吃饭,希望给予帮助。刘局长立即派人到县医院去看望。经了解,王某家住柳河镇复兴村畜牧场屯,家里有三口人,丈夫务农,女儿在哈市艺术学校读书。年前,因病毒性肺炎在哈市医大二院住院20多天,共花去费用约37000元,还没有来得及报销,2月27日又有发烧症状,入木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隔离治疗,其丈夫也正处在隔离期间。木兰县民政局当即启动小额临时救助金,帮她渡过难关,并安慰她放心治疗。
疫情当前,木兰县把特殊困难群体的需求作为第一要务,坚持“有求必应、有难必救”的原则,加大了办理一般性临时救助和小额临时救助力度,共计218人,78.54万元。为了保证小额临时救助有效开展,筑牢社会救助最后一道防线,木兰县民政局给每个乡镇都拨付了1-2万元的临时救助金和准备金,疫情发生后,共办理了应急性小额临时救助17人,有效缓解了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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