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杂志社记者/文/图 叶海峰 近日,有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元固乡户部李庄村村民向记者反映,今年麦收以后当地元固乡政府和村里阻止村民在村东将近千亩的耕地上播种玉米,涉及该村1、2、4、5四个村民小组,一百多户村民。在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没有公布任何信息的情况下,元固乡政府要以每年1200元的价格租占10年,并且只给了1200元的租金,至于租地用途没有任何人向村民说明。
有户部李庄村民给记者发来信息,表示自己就是一个普通村民没有什么文化,现在孩子小还有老人需要照顾,也无法出去打工,地没了感觉生活就没了依靠。
而就在记者和村民交流的旁边,就矗立着一块《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水泥碑,碑上写着“珍惜土地资源 造福子孙后代”、“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等标语以及耕地保护的法律法规。不过稍显讽刺的是保护碑北侧的基本农田上已经建起了厂房,南侧就是这次要租占户部李庄村村民的耕地。
究竟是什么项目在租占村民的耕地?失地村民是如何补偿安置的,依据是什么?当地肥乡区政府为什么不能和村民说个明白?征地前工作是如何进行的?为什么不依法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公布征地公告?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当地政府又是如何维护的?“以租代征”在肥乡区为什么就合法呢?当地政府需要给户部李庄村民一个说法,本刊记者将进一步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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