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9日从退役军人事务部获悉,经国务院、中央军委同意,退役军人事务部、外交部、财政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近日联合发布《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办法》共20条,对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的总体要求、管理体制机制、保护内容方式、相关责任等作出具体规定。《办法》的出台,是烈士褒扬工作领域法制化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对于更好推动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保护、管理,弘扬英烈精神、凝聚民族情感、传承中外友谊、展现国家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目前我国约有180处境外烈士纪念设施,分布在27个国家,共安葬烈士约11万人。
(责任编辑:李园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