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下午,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通报称,由该院办理的全省检察机关首例涉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有了最新进展,已依法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经审查,自2018年底至2019年间,莫某等人多次杀害野生动物蟒蛇、眼镜蛇及滑鼠蛇。经鉴定,莫某等人杀害的蟒蛇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眼镜蛇和滑鼠蛇为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经林业部门核定,莫某等人杀害的野生动物整体价值为64900元。
检方认为,莫某等人非法杀害野生动物的行为除应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因此,检察机关对莫某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承担赔偿损失等民事侵权责任,恢复被破坏的野生动物资源,最大程度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滥捕滥杀滥食野生动物,不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打破了生态平衡,而且还会带来健康隐患,存在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当前正处于新冠肺炎防控的关键时期,打击滥捕滥杀滥食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是从源头上切断传染源,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效果的重要一环。今后,海口市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稳妥开展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法律保障。(记者 邢东伟 通讯员 郭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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