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记者王子文 通讯员马云驰 王谊通 近日,陵水县公安局接到省公安厅通报称辖区有人涉嫌卖口罩诈骗。据居住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受害人舒某称其于2020年2月6日21时许在微信群中添加一名网友,准备购买口罩,其将28000元转给嫌疑人张某程后,嫌疑人给了一个假的运单号,随后却无法联系上嫌疑人。经杭州警方核查,嫌疑人张某程可能居住在陵水县。
接报后,该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刑侦大队进行核查,锁定犯罪嫌疑人张某程正在海口市某酒店活动。在省公安厅刑警总队的指挥和在海口市公安局的支持下,嫌疑人于2月14日16时许在海口市龙华区某酒店内被抓获。目前,张某程已经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
2月14日,陵水县公安局陵城派出所接到1起涉疫诈骗案件,受害人被他人以出售口罩为由诈骗10750元。接报后,该局高度重视,经刑侦大队研判分析,确定了东方市感城镇人苏某帅具有重大嫌疑。通过省公安厅的协调及东方市公安局感城派出所的协助下,抓获了犯罪嫌疑人苏某帅,及时挽回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据悉,为切实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截至目前,陵水县公安局共破获涉疫情诈骗违法犯罪案件3起,刑事拘留4人。 陵水警方提醒:疫情防控期间,广大市民群众要严防以销售口罩实施的诈骗,购买口罩要通过正规渠道或者有第三方保障方式进行。陵水警方将持续加大对线上线下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也欢迎全县人民群众及时主动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对检举揭发的群众,公安机关将严格予以保密,并视情况给予奖励。举报电话:110。(稿件来源:陵水县公安局)
(责任编辑:李园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