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中等收入群体倍增,将最大程度地释放我国作为全球最大消费市场的发展潜力,解决增长所需的内生动力不足等一系列结构性问题,有序推进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作为我国当前经济工作的主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自2015年首次提出以来有效促进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矫正要素配置扭曲,扩大有效供给,在经济可持续高速增长的基础上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在不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同时,也需要在需求侧不断提升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以有效促进供需两侧高度匹配,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除了超大规模的实体经济外,新时代的中国经济还具有要素相对成本逆转和国民需求高端化、多元化两大特点,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经济长期稳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中等收入群体在提升消费、拉动内需上的重要作用,通过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有效促进我国经济持续性的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我们认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在于通过有效的宏观经济政策促进我国的中等收入群体人数翻倍,通过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扩大和收入增加加快实现我国经济增长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
中国拥有全球规模最大、最具成长性的中等收入群体,实现这一群体数量倍增将能够极大地释放我国经济的增长潜力。国际上对于中等收入群体的测度标准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一直在变化。第一种常见方法以收入五等分、七等分或十等分为基础,将其中收入水平居中的一组或几组定义为中等收入群体;第二种方法是先行估计一国居民收入可能的分布函数,再采用估计的分布函数进行测算;第三种方法是根据全球居民收入分布情况预测一个普适的中等收入群体标准,此类做法的代表是世界银行,其定义的中等收入标准为成年人每天收入在10-100现价美元之间,也即年收入3650-36500美元。按照世界银行算法,当前我国人均年收入在大约2.5万-25万元之间的群体为中等收入群体。考虑到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收入情况,我国目前采用的中等收入人群的测度方法和上述几种算法均不相同。统计局将年收入在10万元-50万元之间的一个典型的三口之家定义为中等收入家庭,在这一口径下,我国中等收入群体在2017年后达到4亿以上。在明确这一计算标准之后,我们可以大致估算中等收入群体人数倍增所需要的时间和潜在路径。
新增4亿中等收入群体,根据我国当前居民收入分配情况,需要将目前我国处于中等偏下收入和中等收入群体中年收入不足10万元的典型家庭年收入提高到10万元以上。借鉴纪宏和陈云,马晓河以及陈宗胜和康健等研究,假设未来一段时间居民可支配收入每年分别按照8%、7%和6%的速度增长(实际收入年增长速度分别为6%、5%和4%,假设物价每年增长2%),在出生率维持不变的情况下,我们预测实现中等收入群体人数倍增分别需要11年、12.4年和14.5年的时间,如表1所示。换言之,以2018年为基年,在6%的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增长假设下,我国有望在十五年或者说三个五年计划内,实现中等收入群体数量倍增的目标。
进一步地,我们可以根据微观抽样调查大致推算未来十五年内即将进入中等收入群体的人口群体特征。根据2016年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CLDS)和2013年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的调查数据,我们预测未来十五年有望新增为中等收入群体的4亿人口中,从城乡分布来看,74.2%为农业人口,25.8%为城镇人口;从年龄分布来看,45岁以上占50.5%,26-35岁占17.8%,36-45岁占23.8%;从地域分布看,东部地区占56.5%。特别地,京沪深穗四个一线城市的外来务工者中,约有30.4%的外来务工者在未来十五年内会跨入中等收入群体,这一群体约占全部新增的4亿中等收入群体的16.9%。根据上述预测我们推断,未来一段时间中等收入群体倍增的主体应该是尚未城市化的农业人口,尤其是已经在一、二线城市工作生活的外来务工人员。
在中国近14亿的总人口当中,中等收入群体在2017年时已经超过4亿,这一人口规模巨大,远超过国际上其他主要经济体。具体而言,将中国三口之家的家庭年收入10万元-50万元根据汇率转化为其他经济体三口之家的家庭年收入,并且根据各经济体家庭人口进行调整。在上述收入区间之内,同样上亿人口规模的经济体主要包括欧盟和美国,欧盟约为2.1亿,美国约为1亿,日本约为8500万,韩国约为2100万,加拿大约为1150万,澳大利亚约为1050万,新加坡约为150万。上述各主要经济体在该收入区间的人口规模加总约为4.4亿。如果中国能在15年内实现中等收入群体倍增,届时我国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将达到“欧盟+美国+日本”的两倍,这将是人类经济史上的巨大成就,对于全球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基于以上分析和我国经济当前基本状况,我们提出以下三条加快实现中等收入群体倍增的政策建议。
第一,加快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适当放开、放宽相应群体在一、二线城市的落户限制。农业转移人口尤其是其中的青年外来务工人员是新增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放开、放宽对于他们的落户限制,能够有效提升这一群体的消费需求和投资意愿,也能在很大程度上保证新型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所需的稳定劳动力供给,促进城市经济发展。
第二,对于一、二线城市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入籍的新市民,适当减少其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的缴纳额。通过减少此类人口的个税和社保支出负担,能够有效促进其可支配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的持续提升。对于青年外来务工人员,增加对于他们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在职教育,通过提升他们的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促进其可支配收入提高。
第三,通过区域联动促进城市协调发展,全面提升三、四线城市居民的收入水平。通过“京津冀一体化”、“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性发展规划,以一、二线城市为龙头,拉动周边三、四线城市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与此同时,充分发挥三、四线城市在社会资源和生活成本等方面的比较优势,一定程度上分流一、二线城市的非核心功能,通过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市群产业规划增强三、四线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持续提高,进一步满足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
有理由相信,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数量倍增的过程也将会是我国经济发展不断提质增量、改革红利不断释放的过程。通过中等收入群体倍增,将最大程度地释放我国作为全球最大消费市场的发展潜力,解决增长所需的内生动力不足等一系列结构性问题,有序推进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执笔:李稻葵,厉克奥博,徐翔,伏霖,金星晔;节选自《2019年上半年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及其未来展望》,《改革》2019年第8期。)
数据来源:各国家中等收入群体数据来源如下:欧盟:EU-SILC;美国:Pew Research Center;韩国:Ministry of Strategy and Finance;加拿大:Canadian Income Survey;澳大利亚:OECD, Australian Bureau of Statistics;日本:National Livelihood Survey。各国家人口数据来源:World Development Indicators。具体计算方法如下:首先,将各国家中等收入人群占比与人口相乘,得到该国中等收入人口。其次,假设各国中等收入人口在收入区间内均匀分布,估算得到各国收入位于该区间内的人口数量。
(责任编辑:赵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