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消息 今年以来,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派出所积极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新“三三三”模式,成功将矛盾纠纷实现“不出镇”化解,坚决做到“矛盾不上交”。
用活“三个理念”
北川是全国唯一的羌族自治县,永昌派出所在化解矛盾纠纷时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在羌民居住社区尔玛社区设立“尔姆调解室”,传承羌族人民“尔姆孜巴”议话坪调解古习俗,邀请羌人最为敬仰和信任的“释比”“老命”等羌族首领参与羌人之间矛盾化解,探索出“三羌共治”(羌人、羌风、羌俗)矛盾化解新机制,做到“习俗的问题用尊重的态度对待”;开创“心理警务”服务,设立警务心理咨询室,邀请心理专家帮助心理障碍人员走出心理阴霾,确保“思想的问题用疏导的方法解决”;在新川警务室成立“李云联调室”,充分发挥李云“人熟、地熟、擅长群众工作”的优势,有效调处矛盾213起、转化涉稳人员83人,消除矛盾隐患28起,做到“本地的问题用本土的优势化解”。
做好“三个动作”
建立以社区干部为主体,网格员、网络信息员参加的排查队伍,进社区排查摸底,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坚决防止矛盾纠纷“隐形化”;设立4个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将邻里纠纷、噪音纠纷、买卖纠纷等轻微简单纠纷通过“社区自调”第一时间化解在基层一线;对第一时间无法化解的矛盾,根据纠纷类别,及时分流至对口业务部门。
推进“三个驻所”
永昌派出所从县公安局离退休党支部中选聘热心调解工作、具有丰富法制和派出所工作经验的同志,驻所担当“义务调解员”;面对专业问题,与石泉律师事务所建立警律联动机制,根据警情类别,由值班民警邀请对应专业律师入所辅助调解问题;主动与县司法局衔接“公调对接”,由县司法局派出2人驻所担任专职调解员,专职调解符合公安机关调解范围的治安案件。自活动开展以来,成功调处经济纠纷12起、商事纠纷4起、侵权纠纷8起,调解金额达230万元,未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文/刘仁喜 黄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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