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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的感动与收获

2019-10-17 15:11 来源:《祖国》

《祖国》记者耿兴徐 通讯员汪林丰 王蔚 李文丽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时间犹如白驹过隙,不知不觉中,我加入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小团体、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大家庭已近十个月,在这段期间,经过多次业务培训和向优秀同事学习经验后,我也在慢慢成长和进步。接下来,我把我的故事讲给你听:

(一)我的报考之旅

2017年,电视剧《人民的名义》大火,我在看剧时亦被剧中男主角“侯亮平”查办贪腐案件、维护公平正义的决心深深吸引和折服,恨不得自己也能成为其中的一员。

20188月的某一天,我无意间看到了深圳市及市内各区聘用合同制检察官助理的招考信息,内心非常激动,在选择确定好心仪岗位后就赶紧在系统内提交了报名信息,并独自踏上了来深的旅程。9月份,笔试拉开帷幕,考生们都坐在考场里,奋笔疾书以发挥自己最好的状态;之后我顺利进入面试,一张桌子、一页试题、一支笔、三五米外的几位考官,这些都是与面试有关的记忆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一路过五关斩六将,最终我幸运的通过一道道难关,顺利加入了深检的队伍,幸运的成为了其中一份子,对此,我感到骄傲和自豪。

(二)我与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初次见面”

2019年元旦过后,我正式入职报到,怀揣着激动和向往的心情来到了新单位,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既像一位老人,用它宽厚的身躯见证着深圳多年来的发展轨迹,也像一位少年,自有其可爱一面,并时时不断展现新面貌和传递新惊喜给我们。报到第一天,政治处的小伙伴就跟我们详细介绍了福田区人民检察院的情况、福田区人民检察院的历史,并给予我们悉心的关怀,同时也感谢领导的谆谆教导,给我们上了一堂精彩又生动的“开工课”。

(三)我和民行部的“相遇”

检察院是法定的法律监督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作为履行监督职责的部门之一,肩负着对审判活动、执行活动、虚假诉讼等进行监督的重要使命。

入职后我被分配到民行部,我记得万部长曾跟我说过:“检察院就像一座“大花园”,各部门都是这大花园中千姿百态的花,民行部就像是“蒲公英”,蕴含着孕育的力量,待监督基因的种子成熟后,自会成为一颗新星。”我想确实如此,民行部占领着检察院监督职能的“半壁江山”,其重要地位不言而喻,随着时代的进步、随着社会经济活动交往的频繁,老百姓对法治和公正的需求愈发强烈,依法行政、依法裁决更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民行部未来必定会大展宏图、大施拳脚。

(四)民行工作带给我的“小感动”

民行部的工作虽不像公诉部门那样在法庭上唇枪舌剑、彰显正义、轰轰烈烈,也不似侦监部门那样在办案工作区里与侦办对象斗智斗勇,但它却是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维护司法公正、化解社会矛盾、保护社会公益、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在辅助和配合检察官办案的过程中,有个案件的办理过程令我印象非常深刻,案情大概是这样的:申诉人陈某某向本院申请审判监督,主张生效民事判决书所依据的《借款协议书》上其签名非本人亲笔书写,判决要求其偿还借款实属错误,要求进行笔记鉴定并改判。承办人在审查该案过程中,一方面及时前往法院调取本案相关案卷材料,并与承办法官沟通了解案件情况;另一方面也多次与债权人联系,了解借款过程并告知债权人希望其提供《借款协议书》原件以方便进行笔记鉴定,还原真相,但后来债权人告知原件不慎丢失、无法提供。

面对这种情况,我本以为承办人会因材料不齐全而不支持申诉人的鉴定申请,但结果却恰恰相反,经承办人多方努力和争取,最终获得了该《借款协议书》的一手复印件,并立即委托鉴定机构开展鉴定工作,最终鉴定报告亦显示非申诉人陈某某所写,据此,本院已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启动再审程序。从这件事情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监督工作繁杂,办案过程中遇到困难在所难免,我们需要多一份坚持、多一份努力和多一份责任心,才能于细微之处见真章、才能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才能实现良好的办案效果。

平凡的岗位,不平凡的人生。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于我而言,是梦开始的地方,也是人生全新的一程,困难与喜悦同行,感动与收获常在。未来路上,青春正好,你我的故事,未完,待续……


(责任编辑:李园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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