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全国检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此次专项行动,主要工作内容是聚焦‘五项重点’、落实‘七项措施’。”发布会上,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通报了专项行动的工作内容。其中,校园及其周边、餐饮聚集区、农贸批发市场、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农村和城乡接合部、食品和副食品批发市场、冷库物流中心等区域的案件将成为办案重点,重点打击的目标。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最高人民检察院 供图
一、精准出击,聚焦“五项重点”
在专项行动中,检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将紧盯五项重点内容。一是确定办案重点,重点打击发生在校园及其周边、餐饮聚集区、农贸批发市场、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农村和城乡接合部、食品和副食品批发市场、冷库物流中心等区域的案件;呈现规模化、组织化、链条化的案件;涉及婴幼儿食品和药品的案件;利用网络、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电视购物栏目等实施的案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舆论高度关注的案件等。二是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的监督,确保行政处罚执行到位。三是加强公益诉讼工作,持续发力解决校园周边、网络餐饮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各部门增进沟通配合,共同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四是落实“处罚到人”,对违法犯罪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追责,实行从业禁止、终身禁业。五是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涉嫌犯罪案件的网上受理、网上移送、网上监督。
二、全面发力,落实“七项措施”
检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将加强合作,通过“七项措施”把专项行动开展好。一是严厉惩治违法犯罪活动。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强化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对符合批捕、起诉条件的要依法快捕、快诉,充分发挥法律震慑作用。同时,及时发现并纠正侦查机关存在的问题,并对法院不当裁判依法提出抗诉,确保案件依法准确处理。二是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检察机关要多方收集信息,及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制定统一的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和工作规则,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三是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堵塞监管漏洞。检察机关要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适时有针对性地制发检察建议,并积极督促和支持配合被建议单位予以落实。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要对此高度重视,建立良性互动机制,进行自我纠错,查漏补缺。四是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促进依法行政。检察机关要重点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诉前案件是否存在虚假整改、纠正违法不实、事后反弹回潮等问题,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对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反映的监管问题,有针对性开展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五是加大对下指导督办力度,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案件定性、适用法律、裁量标准的统一。必要时,检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可以联合督办、现场督导。六是加强沟通协调,实现多赢共赢。各级检察机关内部要发挥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部门的职责作用,相互支持配合,打好整体战。同时,检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要注重配合,既要开展个案协作,也要进一步完善信息交流,案件通报、联席会议等机制,形成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七是切实提升执法能力建设。通过组织专门性培训等,帮助办案人员尽快熟悉掌握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知识,全面提高办案水平。 (见习记者 吕佳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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