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德外孙刘建少将接受本刊记者采访
《祖国》记者杨晨 苗勇辉
编者按:退役军人的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是一件大事,党和国家十分重视这项重要工作并成立了专门机构。在八一建军节即将到来之际,本刊记者采访了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解放军装备学院原副院长刘建将军,他就相关话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刘建将军担任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期间,曾就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开展过大量调研,并就相关立法和国家机构设置形成过多次提案。
记者:党中央为何历来重视退役军人的保障工作,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在事关退役军人保障方面推出了了哪些政策举措?
刘建: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国共产党亲自缔造的人民军队。人民军队爱人民,人民军队人民爱。人民军队无论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建设时期都为民族的解放、人民的幸福、国家的安宁作出了具大牲牺和贡献。早在红军时期的1931年,中央苏区第一次苏维埃代表大会就通过了《红军优待条例》。在以后的发展中,更是形成了“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在各个时期的退役军人,更是得到了党和政府的优待和人民群众的爱戴。重视和关爱退役军人,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对巩固和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巩固和加强国防建设,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蓬勃发展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军人的职业具有高危险性、高奉献性、高风险性,做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是当前尤为重要的一项政治任务,也是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各界殷切关注的热点问题。近年来,随着退役军人的数量逐年上涨,特别是退役军人利益诉求问题反映突出,而仅靠民政、人社等单个部门无法有效解决涉及退役军人保障的一系列难题。因此,在本轮机构改革中,从中央到地方都增设了退役军人办事机构。党的十九大以来,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主要是构建了三大体系。一是构建了中央到地方的退役军人事务组织体系。即中央设立退役军人事务部,位列国务院政府组成部门序列;省(区、市)、市(州、盟)、县(市、区、旗)均设立退役军人事务局,部分乡(镇、街道)还设立了退役军人服务站。二是构建了退役军人工作法律法规体系。例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了<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退役军人事务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和《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此外,作为退役军人根本保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也已经进入立法实施阶段。三是构建了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和褒扬奖励体系。建立健全了退役干部转业、复员、退休和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等制度机制,退役军人医疗、住房、工资、保险、养老等制度调整改革、退役军人情况信息搜集、荣誉感激励等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记者:请简述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的大背景。成立一年来为退役军人办了哪些实事好事?
刘建:退役军人事务部是在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背景下成立的。成立一年多来,主要办了三件实事好事。一是建章立制。中央设立退役军人事务部,位列国务院政府组成部门序列;省(区、市)、市(州、盟)、县(市、区、旗)均设立退役军人事务局,部分乡(镇、街道)还设立了退役军人服务站。二是政策先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退役军人事务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和《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开始征求中央和地方有关单位意见,与《退役军人保障法》相配套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也将于2019年年内制定修订。三是加大督办。国务院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纳入大督查范围,对各省(区、市)实行全覆盖督查;依托平安建设考评机制,加大对退役军人事务历史遗留问题的考核评价权重,有力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四是切实增强退役军人荣誉感。国务院印发《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截至目前,全国各地掀起了为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活动。军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安置管理、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等文件即将出台。
记者:我国的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有哪些难点、哪些对策?
刘建:一是社会对军人的感情有所淡化。长期的和平环境下, 社会上一度拜金主义、享乐之风盛行, 传统爱军尚武精神淡化,进而把退役军人安置看作是“包袱”和“负担”, 不能从党和国家全局上看待退役军人保障工作, 不能正确对待退役军人安排和落实政策方面的正当诉求, 甚至用维稳的思维去做工作, 削弱了政府与退役军人之间的信任关系。
二是管理体制机制不适应强军目标要求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形势。长期以来, 我国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领导管理权不够集中, 造成政策统筹协调难、工作落实难, 管理保障工作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 致使一些退役军人的合理要求得不到满足, 面临的困难得不到解决。比如, 对转业干部的安置普遍采取降级使用, 一些在部队因参与武器装备试验致伤致残的人员长期滞留部队、一些退役军人家庭因病致贫、一些安置在企业的退役军人因企业改制失去了工作岗位、一些立有战功的退役官兵优待政策落实不好, 甚至因种种原因, 个别政府部门对退役军人基本的安置优抚政策也落实不到位。
三是自律性、互助性退役军人社会组织发展缓慢。与政府管理保障主渠道相对应, 组织引导建立社会帮扶机制和成员间的协作机制, 是保障退役军人工作生活的有效办法。然而, 由于种种原因, 我国在建立健全退役军人相互协作互助组织方面, 与其他一些行业社会组织相比, 明显滞后。政府批准了个别“基金会”和“促进会”, 但管理不够规范, 功能和影响也相当有限。尽管社会上有不少对军队军人有感情且愿意为退役军人工作生活提供帮助的人, 但因缺乏相应的社会组织和机制而使他们难有作为。这些问题的出现,都需要各地各部门结合中央有关精神,联系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研究加以解决。
记者:请简介我国退役军人群体的特征和优点,他们的存在对国家的安全和建设意味着什么?
刘建:一是对党忠诚。退役官兵接受党组织严格教育熏陶时间之长超过其他行业。尤其是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军魂”教育,铸牢了退役军人对党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能够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自觉学习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由于长期接受党的教育, 政策水平高, 能够自觉为党分忧, 无论是在平时还关键时候都能够听党的话, 是新时代党和国家值得信赖的重要力量。
二是甘于奉献。退役军人不仅具有吃苦耐劳的品质,更具有吃亏奉献的精神。他们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在党和人民需要的时侯,他们会挺身而出,甚至负出自已的生命。多年来,广大退役军人在经济社会的发展中是很快适应的。凭着满腔的热忱,他们能武能文,在各行各业都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是勇于担当。退役军人经历过军营艰苦训练和日常养成, 有的经历过战争生与死的考验, 有的经历过抢险救灾危险环境的锻炼, 形成了从实际出发、重视情报信息收集和善于做缜密思维分析的行为方式, 以及关键时刻当机立断和敢于担责的精神。这种长时间形成的独特性格, 成为敢于担当的“标签”和推动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因素。如华为的任正非和海尔的张瑞敏, 就是典型代表。他们的成功带动了一大批退役官兵就业, 他们领导的企业也吸纳安置了相当数量的退役军人。
四是严于律已。军队严格的组织纪律,养成了退役军人严于律已、令行禁止的优良作风。他们在养成中习惯,在习惯中养成。纪律是战斗力的保证更是生产力的保证。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的分工,需要很多的“标准”和规章制度。而退役军人就是规章制度的典型,更是遵章守纪的模范。他们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优秀群体。
在社会结构中,有这样一个优秀群体,实乃国家之幸、民族之幸。他们不是最美却是很美的一个群体。他们仍然是国家安全的钢铁长城。
记者:国外在退役军人保障方面有哪些好的举措?
刘建:美国特别重视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在美国, 每年11月11日 (第一次世界大战停战日) 是“退伍军人节”, 也是全国“公共假日”。在这一天里, 美国总统和各州州长都会向全体美国退役军人致敬, 缅怀他们在战争期间的功绩。美国全国都要举行形式多样的庆祝和游行活动, 向历次战争的退役军人表示敬意。1943年,美国签署《老兵权利法》, 该法被美国退役军人称为“20世纪国会通过的最伟大的法律, 也是美国进行的最好的一项投资”。该法令是美国退役军人安置的一个基础性文件, 从法律、待遇和社会地位方面给予退役军人很好的照顾, 对稳定美国社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1953年, 美国成立退役军人权益保护处。1973年, 除阿灵顿国家公墓外的国家公墓系统由国防部全部划归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1983年, 美国国会又通过《退役军人紧急职业训练法》, 次年又通过《蒙哥马利法案》, 对于保障军人顺利转业到地方工作起到了巨大作用, 进一步完善了美国退役军人政策制度。1989年, 退役军人事务部正式成立。目前, 美国退役军人事务部是美国管理和服务退役军人工作的主要政府机构, 下设医疗局、福利局、国家公墓管理局3个局, 以及合同审查委员会、退役军人申诉委员会两个委员会, 还有1个中心和15个办公室, 在全国各地有57个下属办事机构, 在县市还设立退役军人服务办公室或援助委员会, 规模在美国政府内阁15个部门中名列第二, 地位仅次于国防部。俄罗斯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也高度重视, 1993年国家杜马通过了《服过役和在内务机关服过务人员及其家属退休 (抚恤) 金保障法》, 1994年通过《老战士法》, 1998年通过《军人地位法》, 专门系统地解决了伤残老兵和退役军人在待遇、安置及社会地位等方面的问题。特别是《老战士法》规定在联邦政府成立国家老战士事务局, 专门负责退役军人事务。
此外,俄罗斯、加拿大等国在中央政府中设立了全国性的退役军人专门管理机构, 其他各国则因地制宜形成了符合本国国情的退役军人事务管理体系。有些国家在国防部单独设立退役军人保障部门, 如印度、法国、澳大利亚等国。西方发达国家还特别重视发挥非政府组织、非营利性机构在退役军人事务管理中的作用。这些由基金会或大公司出资建立的非政府组织, 为政府缓解了巨大压力, 受到退役军人的欢迎。
记者:您对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有哪些建议?
刘建:习主席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谈到“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时讲, 要“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确保这一重要指示落到实处, 在退役军人统筹管理中应着力抓好以下几点。
一是严格依法运行。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使退役军人各项事务始终运行在法治轨道上。具体到退役军人在职业竞争考试中能加多少分, 什么样的残疾程度达到基本工作要求时可以免试, 每人最多可享受多少个月的职业技能培训以及资助标准是多少钱等都要严格依法而行,坚持通过完善的法治提升退役军人事务统筹管理水平。
二是立足创新驱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 没有多少经验可以借鉴, 必须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 立足创新驱动, 大胆探索开拓。既要紧紧抓住全面深化改革和机构新近设置的契机, 着力解决困扰退役军人事务处理的体制机制顽症, 又要紧跟时代发展和科技进步, 与时俱进更新改进退役军人事务处理的方式方法。譬如, 随着包括退役军人在内的人口流动日益频繁加速, 退役人员安置管理地与实际生活地不一致的情况愈加普遍, 传统的上门走访慰问等行之有效的户籍属地管理方式, 面临敲不开门、找不到人的现象, 对退役军人的一些管理服务保障工作存在阻断于“最后一公里”的风险等。这些问题, 都需要结合实际, 以创新精神探索合理解决办法, 不断提升工作实效, 切实增强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是健全协同机制。一方面, 要健全与军队的协同机制。重点应在军人退出方面协同对接好, 要不断弱化政策的调节力度, 用明确的法规规范各类军事人员的退役条件、退役方式以及相应待遇, 逐步实现各类军事人员严格依法依规自主选择进退走留, 以便消除在职军事人员后顾之忧, 同时增强拟从军应征人员的职业待遇预期。同时, 对双方都要共同管理或关注的退役人员, 要厘清各自权责, 密切协同配合。另一方面, 要健全与地方其他部门的协同机制。退役军人诸多具体事务的办理都需要其他党政机关或部门, 如人大、人社、民政、公安、教育、财政、卫生、工商、税务等的大力支持与配合。搞好与他们的协同, 是顺畅处理退役军人事务的基础, 必须要有健全完善的协作体制作支撑。
四是积极安排使用。现有一大批大学生在农村做“村官”,各级机关和部门也都有下派到村支部做“第一书记”的。在退役军人中,不乏有许多优秀的士官和退役的义务兵,他们中有许多人本身就来自乡村,对他们进行选拨和培训,相信他们也能成为合格的“村官”和“第一书记”,也能为乡村振兴战略作出应有的贡献。五是尽快立法保障。退役军人事务部建立虽然不久,但已经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开始成为“退役军人之家”。只要按照“让军人成为全社尊崇的职业”要求,出台政策、出台规章,关爱退役军人,就一定能够做好退役军人的事务工作。特别是尽快出台《退役军人保障法》,从依法治国的高度保障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巩固国家安全、巩固国防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责任编辑:李园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