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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桥“维权”?无知换来行政拘留!

2019-07-17 11:42 来源:《祖国》

《祖国》记者耿兴徐 通讯员王蔚 713日中午,深圳气温高达30度,热气扑面而来,行人脚步匆匆,似乎都想赶紧逃离这个天然大铁炉。

12时许,在会展中心的西礼门天桥上,突然有一个保洁员出现在天桥栏杆处,大声叫喊着:“我要权益!”

接到报警后,值班局领导张保军处长、福田派出所黄浩教导员、民警吴第迅速赶到现场。“我们到达现场后,就看到那名男子大声地呼喊着‘我要权益!’,并且踏出一只脚,整个人摇摇晃晃的,非常危险!所以我们第一步先是稳定他的情绪。”吴第警官说道。

“阿伯,您先上来,别冲动!我们是警察,遇到什么困难跟我们说,我们尽量帮您解决!”吴第警官和缓地对男子说。然而男子并不配合,甚至在外栏杆上躺下了。这个举动让在场的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冷气。

经了解,欲跳桥男子李某是深圳市某保洁公司的员工,与在职公司发生纠纷,在谈判无果的情况下,选择了用跳桥这种极端方式来处理纠纷。

民警在现场不断地开导李某,同时,在张保军处长的指导下,福田派出所联系了街道办、福安社区工作站、消防中队等部门赶到现场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有什么事情,我们坐下来商量解决,我们肯定会帮您的。”天气越来越热,说得口干舌燥的民警见李某仍不为所动,便转变思路,试探性地给他递了一瓶矿泉水。然而李某一概拒绝,嘴里只重复着一句话“我要权益!”

民警随后与李某公司主管取得联系,经过耐心劝说,李某终于放弃跳楼,收回了脚及身体,战战巍巍地站了起来,民警迅速将其拉回安全区域。

目前,李某因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福田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

警方提醒

生命只有一次,失去不再重来!在遇到不合理、不合法的事情时,我们应该通过合法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采取极端方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否则就是伤人又害己!


(责任编辑:李园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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