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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湖风景区人民法庭:情系贫困群众 主动上门服务

2019-06-18 09:28 来源:《祖国》

《祖国》记者程东建 通讯员谢源 黄鑫报道  “我没有想到打这个官司,法庭能够上门服务,很快帮助我们解决了这场纠纷,而且我还没有花一分钱。谢谢法官对我们贫困户的关心!”近日,在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新丰乡司法所,今年70岁的王某某激动地对法官说。

 

2019年春节,原告王某某与同村的村民刘某某因小事发生争执,继而双方发展到打架,致王某某眼部受伤。当时王某某因眼部不适到医院诊治,为此刘某某支付了3000元作为赔偿。原告认为,3000元的赔偿远远不够,因此于2019年5月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刘某某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17000元。

法庭立案后,分别与当地村委会、司法所、派出所沟通进一步了解案情,得知双方当事人均生活困难(其中王某某为低保户、刘某某为贫困户),因一时的口角发生矛盾,酒后的刘某某与王某某产生了推拉扯打,刘某某已经赔礼道歉支付了3000元赔偿款,但王某某觉得赔偿款过少。案情简单,但双方当事人都憋着一口气。

 

基于当事人均生活困难且年龄较大,为减少当事人讼累,法庭工作人员一行驱车前往新丰乡,在新丰乡司法所为双方组织调解,法官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出发,综合原告提供的医疗费发票等证据提出调解意见,最终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刘某某于2019年12月31日前再支付原告王某某3000元赔偿款,原告不再追求其责任,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调解结束后,法官又去当地政府调取原告相关贫困户的证明材料,通过法律程序为当事人免除了全部诉讼费。

一直以来,太平湖法庭坚持把法律服务延伸到精准扶贫工作之中,不仅扎实开展扶贫工作,还不定时下乡帮扶贫困户,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化解纠纷等服务,依法维护贫困户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李园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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