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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3 17:27 来源:人民网
据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消息,2019年5月13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财政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张少春受贿案,对被告人张少春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对张少春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来源: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
(责任编辑:李园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