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昨天在检察院提出的申请,今天就接到了援助律师的电话,现在心里总算稍稍踏实些了。”身心疲惫的小云妈不禁落下泪来。
就在不久前,发现她的女儿,13岁的小云因为智力残疾,被邻居诱骗多次实施了强奸行为。突如其来的打击让小云妈心如刀绞,又感到非常无助。幸运的是,就在今年3月,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与顺庆区司法局会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首次规定对遭受性侵等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实行“零门槛”法律援助制度。
个案:一份未获批准的法律援助申请
5岁的小美居住在南充市顺庆区潆溪街道办事处某小区,2018年的一个周末,在小区内玩耍时被途经此处的一名17岁男孩骗走,并遭强奸。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2018年11月,该案移送到顺庆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检察官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给未聘请辩护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在依法告知小美的父亲相关诉讼权利后,小美的父亲也提出指定法律援助的申请。然而,依据当时的相关规定,只有提供无力聘请律师的经济困难证明,才能够指定法律援助律师。而小美父母都是外地打工人员,难以提供经济困难的相关证明,最终,他们的法律援助申请没有得到批准。
小美的父母不得不自行聘请律师,而这笔昂贵的支出给小美一家增添了沉重的负担。“我的女儿是被害人,为什么犯罪的人可以得到法律援助,而受害方却得不到法律援助呢?”小美父母的话触动了检察官的心。
案件经审理后,被告人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二个月。其间,检察机关聘请了心理咨询师及时对小美进行心理疏导;与此同时,考虑到被告人家庭贫困、无赔偿能力,检察机关为小美申请并发放了2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检察官的努力,让小美一家人逐渐走出了阴影。
调研: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严重缺位
案子虽然审结了,但是小美父母的那句质疑,始终萦绕在顺庆区检察院检察长何晓荣的心头。他通过调研了解到,自2015年1月至2018年12月,顺庆区检察院共受理性侵犯罪案件87件181人。其中,2015年幼女遭受性侵犯罪案件为4人,2016年为 8人,2017年为11人,2018年为12人。在这35名未成年被害人中,获得刑事法律援助的仅有6人,占比仅为17.1%。
性侵案件的发生,对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的打击巨大、影响深远,更加需要国家施以援手,给予法律上的保护。然而,我国的相关法律仅仅建立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律援助制度,针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援助制度却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导致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平等、全面的保护。
探索:助力“零门槛”法律援助制度落地
如何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为每个家庭、每名孩子带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成为一道考题摆在何晓荣等人的面前。
2019年1月,何晓荣会同顺庆区检察院未检部撰写了《顺庆区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点、原因及对策》的调研报告,提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法律申请免予经济困难审查,率先试行“零门槛”法律援助制度的建议,并将此报告呈报区委相关领导。2月,该院分别向顺庆区人大常委会、顺庆区政协通报情况,并就“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问题进行了专题汇报,广泛争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该项制度建立的认同与支持。3月,在多次与顺庆区司法局相关领导沟通协调后,最终促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的会签施行。
为受害人法律援助制度作出有益探索
四川省南充市政协委员 饶红
囿于法律援助制度的取向,受害人及其家庭虽遭受到身心、经济的巨大损失,却未得到国家层面的平等保护与法律援助,对这一群体无疑是雪上加霜。作为政协委员,我一直在关注这块工作,也深知区检察院的不懈努力。
今年开年,顺庆区检察院便与司法行政部门会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首次实行了对遭受性侵的未成年受害人“零门槛”法律援助制度,为遭受灾难性打击的未成年受害人撑起一片蓝天,为受害人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作出了有益探索。希望顺庆区检察院在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前提下,充分、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不枉不纵,通过正当的刑事诉讼程序,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有力地打击、惩罚对未成年人的犯罪。(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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