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报道,当地时间14日,英国议会下议院以412票赞成、202票反对,通过了延长里斯本条约第50条规定的3月29日的脱欧期限。与此同时,议会还否决了举行二次公投的动议。欧盟则表示,推迟脱欧期限需欧盟27国一致同意。
此前,首相特蕾莎·梅的脱欧协议12日晚间在议会遭到否决。议会13日再度表决,否决英国在任何情况下“无协议”脱欧。而后,议会14日下午的表决内容是针对政府提出的修正动议,决定是否要延长脱欧期限。
报道称,延后的期限可长可短。若要短期延后脱欧,议会在3月20日之前必须表决通过特蕾莎·梅的脱欧协议。但若特蕾莎·梅的脱欧协议第3次惨遭滑铁卢,就不得不思考把脱欧日期延到更久之后。
特蕾莎·梅先前表示,若是协议表决通过,将向欧盟申请把脱欧期限延后3个月,至6月30日。
不过,无论是短期或长期延后脱欧期限,都必须先获得欧盟27个成员国同意。
同时,英国议会14日还有另一项具有争议的修正动议,是由2月宣布退党的前保守党议员沃拉斯顿提出,内容为是否应该延后脱欧,举行第2次脱欧公投,改动议以85票赞成、334票反对遭到否决。
此外,工党议员包威尔提出的修正动议,认为《里斯本条约》第50条延长期限不应该晚于6月20日,也就是在那之前必须完成脱欧,以311票赞成、314票反对,仅3票之差遭到否决。
结果出来后,英国卫生大臣汉考克表示,第2次脱欧公投的想法已经被“断然否决”,议员们显然不想在“无协议”脱欧、特蕾莎·梅的脱欧协议之外,再增加另外一个复杂的选项。
同时,欧盟也密切掌控英国议会的投票进展。欧盟执委会表示,已经得知14日的投票结果,但是延长里斯本条约第50条,需要欧盟27个成员国“一致同意”。
(责任编辑:李园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