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消息,按照国办通知要求,经组织专家对各省(区、市)上报名单进行评选,2018年棚户区改造工作拟激励支持的城市名单确定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3月13日至3月19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
拟激励城市名单: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湖南省长沙市、江西省上饶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江苏省徐州市、山东省潍坊市、浙江省温州市、安徽省阜阳市、四川省南充市、河南省三门峡市、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陕西省延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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