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记者汪凌云 陈卢美报道 1月4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上饶市税务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2018年上饶市税收收入运行平稳,增长在合理区间;全市税务部门共组织税收收入(不含海关代征)287亿元,同比增长13%。
国家税务总局上饶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跃飞向媒体介绍:2018年,上饶市税收收入总体上与经济增长和政策变动匹配,其中企业所得税增长37.6%,国内增值税增长20.7%m,工业和服务业税收收入增速分别为9.5%和11.1%。在消费类税收收入方面,批发零售业税增长22.7%,住宿餐饮业税增长22.3%,房地产业税增长31.7%,文化艺术、体育、娱乐等精神文化型消费行业税收收入分别增长17.2%、92.8%、80%,反映当地消费增长势头良好,消费结构持续优化。
据介绍,2018年,上饶市深化增值税改革三项措施累计减税3.26元,改善民生类累计减税20.77亿元,支持高新企业发展累计减税2.8亿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累计减税3.34亿元,促进了创新创业,推动了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此外,2018年,全市累计出口退税18.3亿元,同比增长16.6%,有效缓解了外贸企业资金压力。
发布会上,陈跃飞就备受广大市民关注的新个人所得税法及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举措等问题,作出了相应解答。陈跃飞表示:新个人所得税法将于2019年全面实施,其中新增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此举不仅使税制更加公平合理,同时推动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老有所养的民生目标。
为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国家税务总局推出了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26条措施,江西省税务局也推出了支持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壮大30条措施,内容涵盖了促进民营企业减税降负、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破解民营企业发展难点,在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等多个方面。
(责任编辑:黄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