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记者王国勇 北京的高额房价越来越成为“北漂一族”难以承受的痛,即使掏空了“六个钱包”凑齐首付,却又要面对严苛的限购政策。受益于京津冀一体化概念,环京的一些城市,被冠以了房市价值洼地的名号,给一些着急的购房者带来希望。然而,环京区域的房价自2015年后就一度火爆,同时房价大幅增长,直至2017年廊坊市一纸限购令,房价才被彻底冰封。另悉,现在环京城市中,仅余涿州未限购。
值得关注的是,河北省涿州市东仙坡镇青岗村东的西部高级职业培训学院(以下简称:西部学院),以建设学校配套房、公寓楼的名义开发,并当商品房销售。引发众多消费者质疑。
据该项目的销售人员介绍:项目名为“花语墅”,分三期建设, 70年大产权,均价5500元/平米,有多种户型,面积从50~127平米不等,可贷款,首付30%。其中在建的二期为复式房,50年产权,买一层送一层带装修,全款8500元/平米,贷款9000元/平米。此外,购买需加付6万元团购费用。随后,该销售人员向记者一再强调,“花语墅”楼盘价格低,销售火爆。目前,一期早已售完,三期所剩房源无几,二期还有部分房源。要订房必须抓紧时间,过些日子不保证能否买到。对此,很多消费者误认为,该楼盘是大产权的商品房,事实是这样吗?
从销售接待中心张贴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显示:用地单位,西部学院;用地项目名称,西部学院迁建;用地位置,涿州市东仙坡镇青岗村;用地性质,教育用地。证号:涿发改投资备字「2014」38号《备案证》显示,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地上(综合楼、学院公寓楼、职工公寓楼、食堂、实习餐厅、图书馆、阅览室、配套用房)59910平米,地下(地下室、车库)10590平米,及其他相关附属配套设施;购置安装主要设备和辅助设备19台(套)。
为此,记者采访了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该局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保政发「2016」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显示:住建局负责查处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违法售房行为,对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违法销售住房,以及“一房多卖”的,属非法集资、合同诈骗行为,由公安部门依法立案查处。其中,集体土地上及未收储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售房行为由当地政府(管委会)负责监督发现并书面移交公安部门;已收储未出让土地上、已出让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上及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违法售房行为,由国土部门负责监督发现并书面移交公安部门;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违法售房行为,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监督发现并书面移交公安部门。
与此同时,该工作人员解释称:东仙坡镇西部学院用地性质为划拨教育用地,不是商品房开发,其违规售房根据“保政发「2016」38号”文,不归住建部门监管。住建局对该施工单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进场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已作出了1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表明,记者可以去镇政府了解相关情况。
在东仙坡镇政府,镇领导通知了西部学院负责人,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违规售房一事供认不讳,也承认房屋销售所剩无几。不过,该负责人解释:部分手续正在规范、变更,该罚的罚款都罚了。
针对上述西部学院违规售房一事,东仙坡镇人民政府的回复是:西部学院配套公寓楼项目座落在东仙坡镇青岗村东(原西部学院内),该宗土地所有权人为涿州市东仙坡人民政府,土地使用权人为西部学院。土地为集体建设用地,证号为涿集用(2013更)第03-001号,于2013年4月变更取得,其使用面积36712.24平米。地类用途为科教用地,规划建设教师、学生配套公寓楼,法人代表人:庞大春。
经查,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于2010年8月取得,证号为地字130681201000034号,用地单位为西部学院,用地项目名称为西部学院迁建,用地位置为涿州市东仙坡镇青岗村东,用地性质为教学用地,用地面积为1.3992公顷。后因规划调整,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登报注销。经联合检查,该项目应重新办理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等手续,因建设手续不完善并责令其停工完善手续。
对于处置该违建,东仙坡镇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同志为副组长的处置领导小组,坚持依法查处,一旦发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和购房户信访隐患,第一时间处置,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由于停工期间出现利用夜间、节假日偷建迹象,由镇政府牵头,联合各有关部门对该项目进行了联合执法并拆除塔吊、断水断电、暂扣发电机等。
2017年6月17日,执法局立案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向规划局询函,8月11日,规划局复函: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已经市规划委员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我市城乡规划要求。在建工程为教师、学生公寓楼,属于西部学院配套工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擅自开工建设,属于违法建设。该项目在征得东仙坡镇政府同意且依法处罚后,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执法局于2017年8月14日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8月28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9月1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处罚金额1000452.96元并完善规划许可手续。
针对上述违建案件,做好巡查日志。在此期间该项目由于多次出现偷建迹象,镇政府组织国土、执法、电力住建、公安等部门多次下发《停工改正通知书》,并采取帖封条、遣散施工工人、断水断电、暂扣预制板物料、拆除塔吊等措施。
然而,就在镇政府称,对该违建项目高度重视,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该项目不但没有停止建设,违规售房现象依旧如火如荼,究其背后原因,值得深思!
截止发稿日,记者仍能接到该项目售楼人员的推销电话。
(责任编辑:黄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