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网帐号登录

没有帐号?注册

新闻热线 01063878399

  • 微信

  • 新浪

  • 移动端

聚焦地方 >地方党政>正文

鹿泉区小宋楼村“贿选风波”引发当地群众不满

2018-11-23 16:50 来源:《祖国》

《祖国》记者乔海印    石家庄市鹿泉区小宋楼村。“党支部选举,一张选票1000元”。

“村委会选举,第一次每张选票200元,第二次400元”。

 此次当选的小宋楼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高文某被指贿选一事在当地群众中传得沸沸扬扬。

 

村党支部选举

2018年7月31日7点,小宋楼村党支部选举在上庄村委会礼堂举行(上庄村新新家园),由上庄镇党委副书记和包村干部现场监督指导。本村共有党员代表111名,在选举的前一、两天,高文某每个信封内装进1000元现金,分别通过自己的亲信秘密将贿选金送至大部分党员手中,最终高文某以60票当选村党支部书记。记者在小宋楼村随机采访时,一位王姓村民告诉记者说。


村委会选举

记者走访村民了解得知,不少村民对此次选举存在的贿选行为均知情。当记者问及可否出面作证时,他们均笑而不答,露出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神情。其中王姓村民告诉记者,他家有7张选票,高文某通过本村孙姓村民给他送去2800元钱,每张选票400元;司姓村民说,他家有四张选票,高文某通过张姓村民给他送去800元钱,每张选票200元;另一位孙姓村民说,他家有四张选票,高文某通过本村王姓村民给他家送去1600元,每张选票400元,让他明天务必选举高文某。

另一位村民向记者详细描述了当时村委会选举前后的场景。

8月29日,早7:30开始进行村委会选举,小宋楼村选民总数共2202人。由包村干部现场监督指导。

8月28日夜,高文某为能成功当选村主任,再次通过自己的亲信以每张选票200元贿选金,秘密送至本村大部分选民手中。

8月29日的选举结果是:高文某得票1010,另一竞选对手得票923,两人相差87票,但都没有超过半数。选举无效,准备第二天进行第二轮选举。

8月29日,高文某感到压力不小,决定增加购买选票筹码,当天夜晚高文某又委派自己的亲信再次以每张选票400元的贿选金秘密送至各户选民手中。

8月30日,进行二轮选举,结果高文某得票1184张,当选村主任。


贿选金”退还派出所

部分村民对贿选行为义愤不平,以实名的方式站出来大胆举证高文某的贿选事实。

据了解,该村村民孙宪平、孙文刚、司翁明于10月21日将所得“贿选金”上交至上庄镇派出所第二警务室陈主任手中,等待派出所将贿选结果查实给予回复并公布于众。

部分村民将“贿选金”交给上庄镇派出所

现在村内传言,高文某这次选举共花100多万。有村民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党支部选举时,高文某给了党员1000元,有的给了1500元,这村有111名党员,粗略算下,要十多万元。村委会选举时,高文某先是给村民200元后又增加到400元,这村有选民2202名,这样算下来也得近百万元。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高文某被指贿选一事尚无结论,这位刚上任不久的村书记兼村主任多次违纪受处分问题也被“晒”了出来。

一、非法占用基本农田73亩 至今未得到依法纠正

2003年高文某时任村主任期间,以养牛场为幌子伪造虚假合同占用本村基本农田73亩。为证实反映的情况属实,小宋楼村村民还提供了2009年12月3日鹿泉市国土资源局对高文某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鹿国土资罚字(2009第195号)】和鹿泉市国土资源局向鹿泉市人民法院送达的《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案件强制执行申请书》复印件。对此,中共鹿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于2011年1月17日给予高文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决定【鹿纪[2011]2号】。

 鹿泉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称,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基本农田)73亩建养牛基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处以973236元罚款。

据了解,高文某非法占地行为被处罚后,不但至今未拆除违建、恢复地貌,依法纠正,反而又将一条大路堵死并又多占用了耕地10余亩。

二、圈占化工厂西侧基本农田5.25亩 至今悬而未决

高文圈占村化工厂西侧基本农田一事记者从村民提供的2009年3月30日鹿泉市国土局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一栏看到:关于化工厂西侧占地问题的基本情况经我局到小宋楼村调查了解,村南化工厂西侧占地共计5.25亩(东西70米、南北50米),因该建设项目无人对声明负责,下一步我局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贪污村集体财产 骗取国家贷款贴息资金

高文某在前期任职村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占、贪污集体资产和骗取国家贷款贴息资金,对此,鹿泉纪委于2006年12月19日对高文同给予留党察看一年的处罚决定【鹿纪(2006第40号)】。


想当村干部  先过“体检”关

要做官,先做人;官德正,吏治清。对于这样“带病”上任的干部是否可委以重任?是否能为民履职?对其考核评价结果如何?是否存在贿选行为?记者来到鹿泉区委宣传部说明来意后,要求到区组织部了解情况,不巧的是区组织部领导在开会,只好将相关材料留置宣传部转交区组织部领导等待回复。

    1016日,记者又来上庄镇政府了解相关情况,该镇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收下了小宋楼民的反映材料,称将上报给镇里的领导。截至发稿尚未接到鹿泉区委组织部和上庄镇政府的回复。


(责任编辑:黄婷)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