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消息,中国现代民族工商业者的优秀代表,著名的社会活动家,中国民主建国会和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的杰出领导人,中国共产党的亲密朋友,第八届、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七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国民主建国会第三届中央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五届、六届执行委员会副主席,第七届、八届执行委员会名誉主席,原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名誉董事长,《祖国》杂志社理事长王光英同志,因病于2018年10月29日21时28分在北京逝世,享年100岁。
1938年至1942年在北平辅仁大学化学系学习。
1942年至1943年任北平辅仁大学化学系助教。
1943年至1949年任天津近代化学厂厂长。
1949年至1956年任天津近代化学厂厂长(1954年公私合营),天津利生针织厂厂长,天津市工商联秘书长。
1956年至1980年任天津针织品织造公司经理,天津市工商联副主委兼秘书长,中华全国青联副主席,天津市政协副主席,民建中央常委、河北省主委、天津市副主委,全国工商联常委、河北省副主委、天津市主委。
1979至1982年任天津市副市长。
1980年后任天津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天津市副市长,第三届民建中央副主席、天津市委主委。
1982年调北京任民盟中央常务副主席。
1983年组建光大公司,并任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光大实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名誉董事长,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中国京剧艺术基金会名誉会长、会长,第六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第五届全国工商联执委会副主席。
1988年4月当选为第七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1988年12月当选为第六届全国工商联执委会副主席。
1989年离开光大公司。
1990年12月当选为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会长。
1993年3月当选为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1993年10月被推选为全国工商联第七届执委会名誉主席。
1995年10月起任中国国际科学和平促进会会长。
1995年11月起任首届中华慈善总会名誉会长。
1995年12月被推选为第六届中国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副理事长。
1996年3月任首届中国田汉基金会名誉副理事长。
1997年5月当选为中华海外联谊会第一届理事会名誉会长。
1997年11月当选为全国工商联第八届名誉主席。
1998年3月任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1998当选为中国非国有经济年鉴名誉理事长。
1999年7月当选为第六届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会长。
1999年10月被聘为中国红十字会第七届名誉副会长。
1986年在香港获比利时国王授予的皇冠勋章,同年获美国马里兰大学荣誉法学博士学位。
1995年获“何梁何利基金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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