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记者王子文 通讯员马云驰 近日,陵水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首次开展专题询问,就县政府贯彻实施《陵水黎族自治县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隆挺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存雄、许录游、李之铭、龙海魂及委员出席会议。
县政府对本次专题询问高度重视。贾彬副县长带领县财政局、县农委、县规划委、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园林环卫局、县交警大队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应询。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张隆挺、董存雄、许录游、李之铭、龙海魂、陈显良、杜帆、谢光南、叶仕勤、闵英业等10位同志就“《条例》实施以来,县规划委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如何更好地运用规划来指导和管控好城乡容貌建设”、“《条例》实施以来,县财政在经费上是如何安排的?各乡镇和执法部门面临设施设备的更换、购置、人员工资的发放困难等问题,县财政局在预算经费上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各相关单位是否上缴了罚没款?数量是多少?”“《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加强街区建设,优化街区路网结构”、“重点地区临街建筑物立面设置、改造”、“改建,扩张道路”。请问住建局在贯彻落实《条例》中有何举措?成效如何?下一步有何计划?”“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上半年组织执法检查了解的情况,目前,各乡镇和执法主管部门的人员严重不足。县行政综合执法局需要配备人员200名,而目前只有120人。请问县人社局,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是《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的,请县公安局、县行政综合执法局分别从各自的工作职能简述一下,2018年春节至今落实的情况如何?下一步如何进一步加强管控,特别是传统节日期间?”“对机动车辆乱停乱放你们是采取什么措施来加强管理的?目前的效果如何?对摩托车无牌无证驾驶,不按道行驶,乱拐乱窜,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县交警大队是如何执法的?下一步如何做到更加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县行政综合执法局在贯彻实施《条例》以来,打击违建工作存在有什么举措?取得了什么成效?下一步的打算?各种违规违章的处罚《条例》都做了明确规定。《条例》实施以来,这方面的工作落实情况如何?对执法队伍的文明规范执法是怎么管理的?如何解决乡镇缺少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问题?”“县园林环卫局在贯彻《条例》过程中,为我县环境卫生的整治和绿化美化城乡容貌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县城乡垃圾是如何处理的?公共厕所、焚烧发电厂年初计划完成情况如何?县城的园林建设有规划吗?下一步县城园林建设改造有什么计划?”“在执法检查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各乡镇都不同存在农用薄膜、农业投入品色装物没有回收,各乡镇田洋残留秸秆等问题。县农委在这个问题上做了采取了哪些措施?有什么效果?下一步有什么计划?”“《条例》第七条规定“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依法制定严于国家和省规定的城乡容貌标准”,第六条规定“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年度政绩考核内容,对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县政府在这方面出台了哪些具体的实施标准和细则?贯彻落实的情况如何?下一步有什么设想?”等10个问题分别向10个部门进行询问。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及委员们对贾彬副县长及政府应询部门的回答均表示满意。
询问回答结束后,贾彬副县长表示,县政府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条例》的宣传力度和执行力度,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张隆挺主任要求: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和执行力度,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的整治工作,完善形成执行《条例》的长效机制,助力我县双创工作。
张隆挺主任指出:此次开展专题询问是人大常委会履行职责的一种法定监督形式,充分发挥了县人大常委会有效监督职能,今后继续开展相关专题询问,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加大监督力度,为建设美丽新陵水作出应有贡献。
(责任编辑:黄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