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记者刘君 近日,本社接到群众投诉称:“陕西永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在建项目“华融住宅小区”存在超高、超层建设和改变容积率的违法行为。”
根据群众反映的情况,记者赶赴靖边县核实相关信息,实地了解项目的具体情况,与群众反映的基本属实。
记者随即走访靖边县国土资源局了解情况,霍海涛股长向记者出示了榆林市人民政府2013年1月20日审批土地件(榆政土批【2013】2号)土地审批文件,“关于靖边县2012年度第十四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培养挂钩试点项目区土地征收的批复”,该增减挂钩项目共计11.7774公顷。
榆林政府对此项目的批复是:此地分三块,其中:农商家属楼属出让,农商西侧、福星家园小区属划拨。农商及福星南侧,已出让至今未建。
对于记者提出“国有建设用地怎么会划拨建住宅小区”及相关政策上存在的一些疑问,霍股长回答:有批复文件,是出让、是划拨,这是国土局内部的事情。除此以外,未得到任何回复信息。
榆林市人民政府土地批准文件
2018年7月16日记者又来到了靖边县不动产登记局局长办公室。不动产登记局贺局长和登记中心张姓主任告诉记者:“不动产登记局不接受任何媒体采访,你要了解某房地产项目,应去国土局,那里什么都有。 ‘华融住宅小区’没有土地使用证,只有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全国都是如此”。
华融住宅小区规划公示规划22+1层
规划审批22+1层实际23+1层的华融住宅小区
在城建局,记者了解到“华融住宅小区”项目的一些基本情况:县农商行华融住宅小区规划批准的4栋高层住宅楼全部为22+1层,建筑高度分别为住宅楼:1#楼2#楼4#楼,三栋住宅楼高74.1米。而3#住宅楼,高为78.7米,实际建设为23+1层,容积率明显变更。这意味着城建局的规划图纸和实际建设完全不符,明显存在超高、超层建设和变更容积率的行为,这意味着对国家财政造成损失。分管规划的李副局长解释说:“超容积率是监察大队的事,福星小区欠缴规划费没有做规划,还有福星小区西南侧的一栋五层建筑也应该没有在规划范围”。
内容几乎空白的土地证
上图为靖边县人民政府2015年8月21日发放的陕西永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显示,该土地坐落:张家畔镇宇文路西侧
使用权类型为:出让面积:17467.00㎡;独用面积:17467.00㎡;地号:空白;图号:空白;取得价格:空白。
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永和地产买了块地,不知花了多少钱,不知在什么地方,没有图纸,只知道这块地的面积。
通过本次采访,记者对整个采访过程中了解到的问题进行了汇总:
(1)陕西永和房地产开发的华融住宅小区,规划图纸和实际建设存在超层、超高、变更容积率等问题。
(2)陕西永和房地产开发的华融住宅小区土地使用证无图号、无地号、无取得价格信息。
(3)福星住宅小区属连体两层别墅,已建设完工,但至今没有任何规划手续。
现场航拍图片
本社记者就以上采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短信的形式向靖边县政府县长贺湘如同志做了反映,但遗憾的是,贺湘如同志未给予任何反馈信息。
截止发稿,记者没有收到关于“华融住宅小区”存在超建的相关部门任何回复。记者在靖边县采访时没有听到任何有关“华融住宅小区”存在超建的相关手续答复,而是一味地推诿。记者不禁要问,此项目违规开工建设这么久,作为直接相关部门监管领导竟然不知道在违规施工?国土资源局也说不清道不明,为什么土地使用证无图号、无地号、无取得价格到底怎么回事,这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干扰了城市建设的健康发展,损害了国有资产的利益,为社会的稳定埋下了隐患。关于“华融住宅小区”存在超建等行为,我社将继续跟踪报道。
(责任编辑:黄婷)